1.置业提醒:购房不成功 定金不能退

2.广州: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项目 不得收取定金等费用

3.广州二手楼买卖流程广州二手楼买卖流程注意事项

置业提醒:购房不成功 定金不能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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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是人生一件大事,办理相关手续时,千万要将合同文句阅读一遍,搞清含义,不能有半点马虎。否则,您就可能像下文中的陈先生(化名)那般,为自己的一时不谨慎后悔不已。

陈先生是广州人,8月经房产中介介绍后,来到高明西江新城某楼盘看房。在他看来,该楼盘面江而建,视野开阔,价格实惠,未来周边又会配套有轨电车和城市地铁等轨道交通,正是一个房产投资的好去处。

一时冲动下,陈先生不理会自己能否顺利办下银行贷款,就马上向开发商缴纳1万多元的购房定金,签署下《商品房认购意向书》。

由于《商品房认购意向书》规定,认购方在签订认购书后的7个工作日内必须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如逾期不签订,则会被视为自动放弃所定房屋; 等得陈先生意识到银行贷款办不下来,合同势必要违约时候,他上门要求开发商退还万元定金。

不过,开发商一口回绝了陈先生“退定”的要求,理由是这笔钱属“定金”而不是“订金”,不能退。

为什么是“定金”就不能退?陈先生百思不得其解。

对此,有法律界人士解释,“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根据《担保法》相关规定,当给付定金一方不能履行债务时候,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

而如果是接受定金的一方不能履行债务,则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定金。

在陈先生的案例中,他由于个人原因不能顺利办下贷款,导致债务不能履行,符合《担保法》中对给付定金一方不能履行债务时的规定,所以他无权要求开发商返还定金。冲动购房的苦果,只能由他自己独自吞下。

专家提醒市民,在购房缴纳“诚意金”时候,一定要留意意向书上写的是“定金”还是“订金”,以免重蹈陈先生覆辙。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3-15,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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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项目 不得收取定金等费用

(记者 刘畅)为了加强房屋交易监督管理,规范房屋交易行为,2021年1月12日-2021年2月11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征求《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

《办法》要求,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不符合《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现售条件的商品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其他公司均不得进行销售,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电商费等性质的费用。

商品房预售,房地产项目应当依法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现售,房地产项目应当符合《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的现售条件。新建商品房销售过程中,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收取房款以外的其他费用;为新建商品房提供销售服务的第三方不得向购房人收取中介服务费、律师费、电商费等费用。

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发布房地产预售广告或通过认购优惠的手段推介商品房项目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10万元的罚款。

房地产开发企业或房地产中介机构违法预售正在建设的商品房的,由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1%以下的罚款;违法销售不符合《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现售条件的商品房,由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可按销售的房屋套数,每套处以3万元的罚款。

不得向购房者收取额外的房款

《办法》指出,房屋交易应当遵循合法、平等、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

房屋交易当事人和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的房屋交易信息应当真实,交易房屋应当符合法律和政策规定的交易条件。

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委托的代理销售企业应当按照备案价格对外销售,不得在预(出)售合同约定的转让价款外, 以装修款、电商费等其他任何名义向购房者收取额外的房款。销售价格超出备案价格的,不得在网上签订预(出)售合同,不得办理预告登记和转移登记。

房地产开发项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任何机构不得发布房地产预售广告,也不得通过任何展销活动推介商品房项目。商品房销售广告、宣传资料、销售合同中的项目名称、房屋用途等应当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记载内容一致。商品房销售广告、宣传资料不得包含升值、投资回报等误导、欺骗公众的内容。

房地产开发企业或为新建商品房提供销售服务的第三方,在新建商品房销售过程中,向购房人收取中介服务费、律师费、电商费等房款以外的费用,由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逾期不改正的,按照违法交易商品房的套数,每套处以3万元的罚款。

项目烂尾或发生信访,未尽责银行须担责

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应当在商业银行开立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

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的监管期限自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核发之日起,至房地产开发项目办理项目竣工联合验收之日止。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将到期应付购房款存入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购房人通过按揭贷款购房的,贷款银行应当将按揭房款直接转入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对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的预售款设定担保责任。

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开户银行不得擅自拨付商品房预售款等,未按承诺函履行银行监管职责的,由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其上级银行及当地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根据法律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可以限制其参与该市房地产相关业务。由此导致项目烂尾或发生信访、群访或者其他危害社会稳定事件的,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开户银行须承担赔偿责任。

产权车位未交付买受人的,应当公开出租

此外,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单位租售车位(车库)前,应当向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车位(车库)租售方案备案。车位(车库)租售方案应当与商品房销售方案中的车位(车库)销售方案相符。

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单位办理车位(车库)租售方案备案前,应当将租售方案和车位(车库)的产权证明文件在建筑区划内的小区出入口和小区公告栏公示,公示内容应当包括政府服务热线号码,公示期不少于30天。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机动车停放的产权车位(车库)在未交付买受人之前,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公开出租车位(车库)。

开发建设单位在办理车位(车库)租售方案备案前租售车位(车库)的,由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对开发建设单位按照违法租售车位(车库)的个数,每个处以5万元的罚款。对未交付买受人的车位(车库)不公开出租的,由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1万元的罚款。

广州二手楼买卖流程广州二手楼买卖流程注意事项

北上广的经济发展程度很快是我国最发达的几个城市,在广州一套房子要上千万甚至要上亿可见广州房价是多么的高,而对于我们这种普通人来说要在广州买一套房子是很困难的事情,于是不少朋友开始考虑广州二手楼。那么对于广州二手楼买卖流程大家知道多少呢?和广州二手楼买卖流程注意事项有哪些呢?接下来我将为您介绍。

广州二手楼买卖流程

广州二手楼买卖流程中包括了看购房人的身份以及购买权和房屋是否可出售状况,以及对交付定金等方面的规定,最后在出示相关证明后才可办理过户手续。

1、我们在购买房屋时,要对购房人的身份以及购买权和房屋是否可出售的情况,有没有查封,能否过户等相关情况进行核查。对购房人的产权和购房资格进行核查。

2、在对涉及房屋的可交易情况及购房人的资格进行审核后,那我们就要签订合同,并交纳相关的定金。定金的价格一般在房屋价格的百分之十。

3、如果交付定金的一方违约,就不会返还定金。收取定金的一方违约,则面临这双倍返还定金的情况。定金是为了保障合同履行而签订的。

4、如果是全款买房,就要对房屋的买卖合同进行备案登记,然后交款并办理过户等相关产权转移的手续。

5、如果是贷款买房,就需要找相关的银行,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房屋的价格进行评估。然后进行贷款,贷款放款后,我们才能办理相关的过户手续。并对房屋进行交房。

广州二手楼买卖流程注意事项

1、进行二手房交易前必须确认房主真实身份

2、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必须明确双方违约责任

3、必须标明付款、过户时间

4、必须注明二手房相关费用的交接时间

5、与中介公司签订合同时,必须有代理费明细单

6、通过中介公司购房必须要求与房主见面

7、必须学会使用补充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