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价调整规则算法缺陷-油价调整机制规则不合理
1.结合历史唯物主义分析我国当前的环境问题及策对
2.云南省国家税务局的税收法规
3.为什么中国的汽油那么贵
结合历史唯物主义分析我国当前的环境问题及策对
当前我国能源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建议
存在的主要问题:
1、电源结构不合理将加剧煤炭供应和铁路运输压力
为解决当前电力供应紧张的局面,国内出现了电力项目建设高潮,预计2004年、2005年将分别新增发电装机3500万千瓦、4800万千瓦。由于新增发电装机有相当一部分是火电,如2004年预计投产2600万千瓦火电机组,相应的电煤需求也将在2003年8.8亿吨的基础上增长7000至8000万吨。
最近两、三年我国煤炭产量高速增长。按照国家统计局和煤炭协会的估计,2003年我国原煤产量16亿多吨;今年上半年原煤产量8.8亿吨,同比增长15%。目前我国煤炭产量的增长,主要通过大型煤矿超能力生产和乡镇小煤矿产量急速增加实现,而这种高强度大幅度超能力增产,将使煤炭行业的产能比进一步失调,进而影响煤炭连续稳定供应。
此外,能源需求(特别是电煤)的高速增长也造成了全国运输紧张。今年上半年全国铁路煤炭运输4.8亿吨,同比增长12.2%,比全路货运量平均增幅8.7%高出3.5个百分点,达到历史新高,但仍不能满足煤炭运输的需要。如果不优化电源结构,不合理布局电源项目,铁路运输瓶颈将长期存在,扩大电源建设、缓解能源供应紧张的目标也无从实现。
2、煤炭价格机制存在缺陷,“煤、电价格之争”已对经济稳定持续增长产生负面影响
在我国现有的资源条件下,电和煤已经成为能源供应链上相关性和依存度相当高的产业。90年代初期进行的煤炭工业体制改革使得除发电用煤外,煤炭价格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现在发电用煤也实行市场价格,但电价受到国家控制,不能随意调整,相应地,电煤价格调整也受到制约。
近年来随着电力紧缺的加剧,燃煤机组急剧增长,电力用煤在煤炭产量中的比例不断提高,目前已达到50%左右。而合同电煤价格与煤炭的市场价差也在逐年加大,目前市场煤炭价格普遍大大超过电煤供应价格,最高价格差已经接近150元/吨,煤电价格矛盾增加。
为疏导电煤矛盾,国家在半年内两次调整电价以抵消煤价上涨对电力发展的影响;但是“计划不如变化”,电价的调整尚未到位,煤炭的价格就又涨了。伴随着煤、电紧缺的形势,电和煤的价格轮番上涨,已经成了我国经济生活中难解的怪圈。产生上述现象很大程度在于煤炭价格机制不合理,频频发生的煤、电之争,昭示着煤炭的进一步市场化改革和电煤价格的放开,已是十分迫切。
3、电源建设前期工作出现“跑马圈地、盲目布点、无序开发”
电力体制改革,厂网分开后,适逢缺电局面,五大发电集团纷纷与地方政府签订协议,谋求电源建设项目,在全国范围内的“跑马圈地”,“争抢资源”。目前这种资源端竞争出现的问题是:1)项目前期工作落后,前期项目储备资金不足;2)建设地点好,经济效益好的电源项目大家抢着建,地处偏僻、经济效益差的电源项目无人问津。
电源资源的省级壁垒开始显现,保护地方投资者的倾向有所抬头;而国家尚未形成对电源进行科学合理规划的调控机制,现行的宏观调控手段也不能有效发挥作用,行政管理手段失效。
电力项目开发的市场机制不成熟,通过竞争方式择优选择投资者的做法有待完善和规范,项目资源开发秩序无法建立。
4、石油需求快速增长,对外依赖程度不断加深,但缺乏应对国际市场油价波动的措施
世界石油、天然气资源丰富,有较大发展潜力,可保证中长期稳定供应。截止2003年底,全球石油剩余探明可采储量1567亿吨,探明储量比上年略有增加,储产比约为4:1。近十年来,我国石油消费保持了年均5.5%的增长率,并且有逐步加快趋势,预计2004年我国石油消费将达2.8亿吨,甚至更高;在石油消费逐年递增的同时,我国对进口石油依赖程度也在逐步提高,2003年我国净进口石油9000多万吨,2004年可达1.1亿吨。受多种因素影响,国际市场油价波动频繁,而我国缺乏应对高油价的防范措施,特别是作为世界上第二大石油消费国,对国际市场油价的影响力却很小。
虽然高油价会促进节油、代油技术的研发,但如果没有更好的应对措施,单靠贸易保证国内石油供求缺口,必然会对国民经济造成负面影响,有关专家对我国1993-2000年的GDP、石油进口数量和价格波动进行了综合分析,分析结果表明:油价每上涨1%并持续一年时间,将使我国GDP增长率平均降低0.01个百分点。长远来看,我国石油将依靠国际市场满足国内需求乃大势所趋,迫切需要我国采取积极策略,在稳定、安全供应石油方面做出探索,从国际价格的被动承受者变为积极影响者,减缓油价波动对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冲击。
5、西南水电产区高耗能行业畸形发展,给当地环境、能源、运输带来巨大压力
在世界范围内,水电开发与高耗能产业联系密切,互相依存。目前,我国高耗能工业布局正逐步从沿海向水电资源丰富的西部地区转移。与国外高耗能企业推动水坝建设不同的是,我国西南高耗能工业大多由地方政府大力推动起来的。在水电资源丰富的西南地区,在大上水电站的同时,高耗能产业“遍地开花”,几乎所有已经和正在大力开发水能的市、州、县都在发展耗能产业。并且有不少高耗能产业都是面向国际市场生产,产品出口国外。
2002年下半年以来,国内能源趋紧,而此时西部的高耗能工业企业依然享受优惠电价;在国家三令五申取消高耗能工业优惠电价之后,一些地区依然我行我素,利用地方电网独立运行的“优势”,继续给予高耗能工业优惠电价。“一高一低”间的巨大反差,使高耗能产业一时间成了暴利行业,西南水电富集区成了高耗能工业发展的“乐园”。同时,西南一些老水电厂也“近水楼台”,利用低价电自己投资生产高耗电产品,这些企业往往设备简陋,技术不成熟,污染严重。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国内已有高耗能企业建自备火电厂的现象。如果没有切实措施,东部高耗能企业也会到西南“圈水”建自备水电站,然后将企业转移到西部。如果任由这些低门槛发展的高耗能产业畸形扩张,不仅会加重我国能源紧张局面,还会严重污染西南地区的生态环境;如果仅为高耗能行业大建水坝,更会使脆弱的西部生态环境雪上加霜。
6、宏观调控政策总体执行良好,但仍然存在落实不积极的问题,这将会给今后的可持续发展、环境控制埋下隐患
这说明,仅仅依靠产业政策和行政指令还不足以保证宏观调控政策的执行,必须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激励政策,要与法规条例政策(凡不符合能效标准的电气装备、产品一律不准生产)相配合,要与市场配置资源(竞价上网)相结合。
7、能源需求侧管理缺乏长效激励机制
由于电力供应紧张,各地纷纷采用能源需求侧管理(DSM)的方式,利用价格杠杆,实施差别电价,移峰避峰,引导科学用电,调整负荷曲线,减少限电、拉闸的现象发生。缺电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能源需求侧管理机制的发展。
从国外实施“需求侧管理”的本意看,它是在不牺牲用户的生活品质和生产能力,通过科学使用能源的合理技术,来实现有效降低负荷,减少能源消耗,而且这些技术的投入最终具有较好的经济回报。
目前我国针对电力短缺实施的需求侧管理只是提倡蓄冷、蓄热等转移负荷技术措施,对于使用节能灯、节能变压器、节能电机、节能家用电器,以及以天然气冷热电联产技术替代电力采暖、电力空调和电力供热水等内容关注很少。
从长远看,能源(电力)需求侧管理不仅仅是为了应对目前的能源(电力)供应紧张,更要在未来我国能源(电力)供求基本平衡的状况下,通过市场手段,鼓励用户或消费者主要改变用能(电)方式。而这方面我国能源需求侧管理的经济激励政策仍嫌薄弱,特别是长效激励机制较为缺乏,这使得需求侧管理能否得到长期有效实施有较大不确定性。
8、能源统计体系亟待完善
可靠的能源基础数据体系有益于政府的宏观决策。机构改革之前,各部委均有相应的节能机构以及地方节能管理机构,在能源基础数据的收集、分析方面具备比较好的条件。但机构改革以后,过去的一套节能管理体系相应取消或弱化,影响了能源基础数据的获取,也缺乏对能源基础数据的客观分析。能源项目具有投资大,周期性长的特点,能源基础数据的不可靠、忽高忽低都会影响能源决策、能源战略的制定与实施。
20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我国能源生产、消费数据的戏剧性变化凸显了转型时期加强能源数据的收集、统计工作的难题,能源统计体系不完善导致我们缺乏可靠的能源数据,无论对能源供求现状的分析而言,还是对能源决策都带来了很大困扰。
政策思考与对策建议
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设定全社会可持续的能源需求目标,促进节能型社会的建立;重新思考能源结构和发展战略问题,促使我国能源尽快向多样化方向进行调整;改革政府的能源管理体制,建议组建统一的政府能源管理部门,以体现国家整体利益,统筹能源各产业的发展和利益协调,严格按照“政监分离”的原则,组建职能相对集中、独立的监管机构;积极推进能源领域的体制改革,并通过税收政策、环保折价、价格监管等改革措施,形成各能源产品合理的比价关系,以有利于能源结构优化和调整;树立能源大国思想,采取综合措施,保证我国石油供应安全。积极实施石油进口多元化战略,加快建立石油储备体系,积极参加国际性和地区性能源合作组织,积极鼓励石油公司加快分享海外油气资源的节奏,扩大分享比例;加强煤炭生产能力建设,统一认识,加快核电发展;进一步采用经济手段限制煤炭及高耗能产品的出口;建立可靠的能源数据体系和定期能源形势公布制度,支持政府的宏观决策。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的税收法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建立完善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和规范的交通税费制度,促进节能减排和结构调整,公平负担,依法筹措交通基础设施维护和建设资金,决定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现通知如下: 一、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必要性 我国现行成品油价格和交通税费政策,对保障国内成品油市场供应,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我国石油需求不断增加,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以费代税、负担不公平等弊端日益显现;二级收费公路规模过大,结构不合理,与地方经济发展和群众出行的矛盾越来越尖锐。迫切需要理顺成品油价格和交通税费机制。 近期国际市场油价持续回落,为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提供了十分难得的机遇。及时把握当前有利时机,推进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对规范政府收费行为,公平社会负担,促进节能减排和结构调整,依法筹措交通基础设施维护和建设资金,促进交通事业稳定健康发展,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成品油税费改革。 提高现行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不再新设立燃油税,利用现有税制、征收方式和征管手段,实现成品油税费改革相关工作的有效衔接。 1.取消公路养路费等收费。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收费。 2.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和中央补助支持政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相关方案和政策统筹研究,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各地可以省为单位统一取消,也可在省内区分不同情况,分步取消。实施方案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制订,报批准后实施。 3.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提高0.8元,柴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提高0.7元,其他成品油单位税额相应提高。加上现行单位税额,提高后的汽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消费税单位税额为每升1元,柴油、燃料油、航空煤油为每升0.8元。 4.征收机关、征收环节和计征方式。成品油消费税属于中央税,由国家税务局统一征收(进口环节继续委托海关代征)。纳税人为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成品油的单位和个人。纳税环节在生产环节(包括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计征方式实行从量定额计征,价内征收。 今后将结合完善消费税制度,积极创造条件,适时将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到批发环节,并改为价外征收。 5.特殊用途成品油消费税政策。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后,对进口石脑油恢复征收消费税。2010年12月31日前,对国产的用作乙烯、芳烃类产品原料的石脑油免征消费税;对进口的用作乙烯、芳烃类产品原料的石脑油已纳消费税予以返还。航空煤油暂缓征收消费税。对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汽油生产的乙醇汽油免征消费税;用自产汽油生产的乙醇汽油,按照生产乙醇汽油所耗用的汽油数量申报纳税。对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汽油、柴油用于连续生产甲醇汽油、生物柴油的,准予从消费税应纳税额中扣除原料已纳消费税税款。 6.新增税收收入的分配。新增成品油消费税连同由此相应增加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具有专项用途,不作为经常性财政收入,不计入现有与支出挂钩项目的测算基数,除由中央本级安排的替代航道养护费等支出外,其余全部由中央财政通过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方式分配给地方。改革后形成的交通资金属性不变、资金用途不变、地方预算程序不变、地方事权不变。具体转移支付办法由财政部会同交通运输部等有关部门制定并组织落实。新增税收收入按以下顺序分配: 一是替代公路养路费等六项收费的支出。具体额度以2007年的养路费等六费收入为基础,考虑地方实际情况按一定的增长率来确定。 二是补助各地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项补助资金,用途包括债务偿还、人员安置、养护管理和公路建设等。 三是对种粮农民增加补贴,对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考虑用油量和价格水平变动情况,通过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中相应的配套补贴办法给予补助支持。 四是增量资金,按照各地燃油消耗量、交通设施当量里程等因素进行分配,适当体现全国交通的均衡发展。 (二)关于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 国产陆上原油价格继续实行与国际市场直接接轨。国内成品油价格继续与国际市场有控制地间接接轨。成品油定价既要反映国际市场石油价格变化和企业生产成本,又要考虑国内市场供求关系;既要反映石油资源稀缺程度,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又要兼顾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 1.国内成品油出厂价格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基础,加国内平均加工成本、税金和适当利润确定。当国际市场原油一段时间内平均价格变化超过一定水平时,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 2.汽、柴油价格继续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1)汽、柴油零售实行最高零售价格。最高零售价格由出厂价格和流通环节差价构成。适当缩小出厂到零售之间流通环节差价。(2)汽、柴油批发实行最高批发价格。(3)对符合资质的民营批发企业汽、柴油供应价格,合理核定其批发价格与零售价格价差。(4)供军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国家储备用汽、柴油供应价格,按国家核定的出厂价格执行。(5)合理核定供铁路、交通等专项部门用汽、柴油供应价格。(6)上述差价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3.在国际市场原油价格持续上涨或剧烈波动时,继续对汽、柴油价格进行适当调控,以减轻其对国内市场的影响。 4.航空煤油等其他成品油价格继续按现行办法管理。液化气改为实行最高出厂价格管理。 5.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上述完善后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另行制定石油价格管理办法。 (三)关于完善成品油价格配套措施。 1.继续发挥石油企业内部上下游利益调节机制作用。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大幅上涨,国家实施有控制地调整汽、柴油价格措施时,原油加工企业会出现暂时性困难,中石油、中石化两公司要继续按照石油企业内部上下游利益调节机制,平衡好内部利益关系,调动炼油企业生产积极性,保证市场供应。 2.完善相关行业价格联动机制。(1)铁路货运价格,根据上年国内柴油价格上涨影响铁路运输成本增加的情况,由铁路运输企业消化20%,其余部分通过提高铁路货物运输价格疏导,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具体幅度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商铁道部确定。(2)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价格,首先在运价浮动机制内,由航空公司自主调整具体票价,需要调整燃油附加时,根据航空煤油价格影响民航运输成本变化情况,由航空公司消化20%,其余部分通过调整燃油附加标准或基准票价的方式疏导。调整燃油附加标准间隔时间原则上不少于半年。燃油附加具体收取标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民航局按照上述原则确定。(3)出租车和道路客运价格,由各地进一步完善价格联动机制,根据油价变动情况,通过法定程序,决定调整运价或燃油附加。
3.完善对种粮农民、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补贴的机制。(1)种粮农民。当年成品油价格变动引起的农民种粮增支,继续纳入农资综合直补政策统筹考虑给予补贴。对种粮农民综合直补只增不减。(2)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含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林业、渔业(含远洋渔业)。成品油价格调整影响上述行业增加的成本,由中央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的方式给予补贴。补贴比例按现行政策执行,补贴标准随成品油价格的升降而增减,具体补贴办法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另行制定。新的补贴办法从2009年起执行。(3)出租车。在运价调整前,因油价上涨增加的成本,继续由财政给予临时补贴。(4)低收入困难群体。各地综合考虑成品油、液化气等调价和市场物价变动因素,继续做好城乡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4.继续实行石油涨价收入财政调节机制。为合理调节石油涨价收入,妥善处理各方面利益关系,继续按相关规定征收石油特别收益金。 (四)妥善解决改革的相关问题。 1.妥善安置交通收费征稽人员。妥善做好改革涉及人员的安置工作,是成品油税费改革顺利推进的重要保证。要按照转岗不下岗、待安置期间级别不变、合规合理的待遇不变的总体要求,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总责,多渠道安置,有关部门给予指导、协调和支持,确保改革稳妥有序推进。各地要锁定改革涉及的征稽收费人员数量,严格把关,防止突击进人。对公路养路费征稽人员的安置措施:一是交通运输行业内部转岗;二是税务部门接收;三是地方人民政府统筹协调,多种渠道安置改革涉及人员。人员安置工作指导意见由交通运输部会同中央编办、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制订,报批准后实施。 2.研究解决普通公路建设发展,特别是二级公路发展问题。地方要以这次改革为契机,利用中央财政给予的支持政策,整合现有资源,更好地用于发展二级公路。同时有关部门要按照六费原有资金功能不变的原则,抓紧研究建立和理顺普通公路投融资体制,促进普通公路健康发展。 3.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加强油品市场监测和监管,坚决禁止成品油生产企业为规避税收只开具发票而无实际货物交付和突击销售成品油等非正常销售成品油行为,严厉打击油品走私、经营假冒伪劣油品以及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确保成品油市场稳定。 (五)实施时间。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理顺成品油价格,自发文之日起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 三、切实做好改革的实施工作 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是、做出的重大决策,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共同做好有关工作,确保改革方案平稳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有关部门组成的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部际协调小组,要切实做好改革方案的组织实施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改革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发展改革、价格、财政、交通、税务、编制、人事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落实责任,确保改革措施落实到位。 (二)保证队伍稳定和资金有效衔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担负起安置人员和维护稳定的责任,把人员安置的工作摆在推进改革的突出位置,提前筹划,周全安排,妥善安置。各级财政部门要做好改革前后资金安排及预算衔接工作;中央财政要通过向地方预拨资金,确保养护管理及人员经费等需要,保障改革平稳顺利推进。 (三)确保取消收费政策到位,严格禁止乱收费。各地要按照改革方案的统一安排,在2009年1月1日零时全部取消公路养路费等六项收费,已经提前预收的要及时清退,要加强检查,确保取消收费政策落到实处。对确定撤销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点,省级人民政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其位置和名称,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做好财务清理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逃废银行债务。绝不允许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任何名义继续收取或变相收取明令取消的各项收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制定下发配套文件,并加大督查力度。 (四)加强宣传解释工作。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解释工作,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为改革的顺利实施创造有利的舆论环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加强舆论引导。 (五)确保社会大局稳定。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各地要密切关注市场情况和社会动态,针对改革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前做好应对预案,并妥善处理,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情况,要及时向报告。
为什么中国的汽油那么贵
为什么中国的汽油会那么的贵?
其中最重要的两点原因就是原油成本和税费,我们来看个究竟。
加油站
3月13日,海关总署发布数据显示,2017年原油进口量为41,957万吨,同比增长10.1%,进口金额11,002.86亿元,同比增长42.7%,而2017年国内市场原油表现消费量为6.1亿吨,国内原油产量为1.92亿吨。
巨大的原油进口量及巨额的进口成本需要市场去回填缺口,原油成本高是一个问题。
作为参考,据美国能源信息管理会(EIA)的数据显示,2017年美国石油产量以每日1500万桶排名第一,其次是沙特、俄罗斯、加拿大、中国、伊朗、伊拉克、阿联酋、巴西和科威特,因此美国虽然消费量全球第一,但是本身也是一个很大的产油国。
国内比较奇特的调价方式也是一个原因,止跌缓涨。
16年1月13日,发改委下发《价格形成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指出,设置了油价调控上下限,上限为每桶130美元,下限为每桶40美元,当国际市场油价高于每桶130美元时,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不提或少提;低于40美元时,汽、柴油最高零售价不降低。
油价税费结构
最后一个就是油价含税比较高,根据媒体的拆解报道示意图(当时的92#油麦5.67元),美国油价含税22%,国内油价含税48%。
两本小说想着出书,踏上这条路的人叫刘苏,他不想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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