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疆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标准

2.乌鲁木齐个人可以交纳社保五金吗 大概要多少钱

3.乌鲁木齐公司给员工交社保的比例是多少

4.乌鲁木齐五险一金住房公积金交多少

新疆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标准

乌鲁木齐五险一金价格多少_乌鲁木齐五险一金缴费标准

2021-2022年新疆五险一金缴费基,2021年新疆五险一金缴标准,新疆五险一金缴纳比例2021。乌鲁木齐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养老保险:公司缴16%,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5%,个人缴0.5%;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8%,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9%,个人缴2%;

住房公积金:公司缴5-12%,个人缴5-12%。

2020年乌鲁木齐五险一金缴纳基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的职工以本人2018年度月平均工资为个人2019年度月缴费工资基数。

2018年度甘肃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4705元。

最低缴费基数按2018年度甘肃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核算(3235元)。

参加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职工缴存基数为本人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下限为1620元。2020年乌鲁木齐五险一金最低标准养老保险最低缴费金额:单位:3235×16%=517.6元;个人:3235×8%=258.8元。

医疗保险最低缴费金额:单位:3235×8%=291.15元;个人:3235×2%=64.7元。

失业保险最低缴费金额:单位:3235×0.5%=16.18元;个人:3235×0.5%=16.18元。

生育保险最低缴费金额:单位:3235×0.8%=25.88元;个人:不用交。

工伤保险最低缴费金额:单位:根据行业确定;个人:不用交。

住房公积金最低缴费金额:单位:1620×5%=81元;个人:1620×5%=81元。

办理时需携带证明材料

:乌鲁木齐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标准如下:可在3681元至19593元之间进行缴费基数标准选择。缴费额按照参保人员选定缴费基数标准的20%计算,金额为736.2元每月至3918.6元每月之间。参保人员可在税务签约的缴费银行卡里存入足够金额,或者登录“新疆税务社保缴费”微信小程序进行补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乌鲁木齐个人可以交纳社保五金吗 大概要多少钱

只听说过有社保的五险一金,还是第一次听说社保五金的。

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样,工资基数就一样,导致缴费数额就不一样;

另外还有个最低基数缴费和最高基数缴费,你不说出哪个城市,哪个地区,还有什么工资基数缴费,就是皇上他二大爷来了也说不上来的。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乌鲁木齐公司给员工交社保的比例是多少

社保包含五险一金

“住房公积金”:具体单位和个人承担的比例是各承担50%,那是按照个人全年平均工资计算的。国家规定的是:住房公积金不低于工资的10%,效益好的单位可以高些,职工和单位各承担50%。

“五险”:按照职工工资,单位和个人的承担比例一般是:养老保险单位承担21%(非农业户口)14%(农业户口),个人承担8%;医疗保险单位承担8.5%,个人2%;失业保险单位承担1%,个人1%;生育保险1%全由单位承担;工伤保险0.4-1.2%也是全由单位承担,职工个人不承担生育和工伤保险。

缴费基数是按照你的实际工资来计算,以乌鲁木齐的月平均工资的60%和300%作为下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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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五险一金住房公积金交多少

住房公积金缴纳多少主要是看员工缴费工资是多少来进行计算的,并没有统一的一个标准,但是缴费工资不得低于档子最低工资水平。

单位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是根据员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按照一定比例进行缴纳的,而比例一般在8%-12%,最低不得低于5%。

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七条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