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各省石油价格_全国各省石油价格一样吗
1.下一轮油价调整是涨还是跌?
2.石油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
3.0#柴油现在涨价了吗?价钱是多少?
4.中石油加油站数量
5.看清Ebarrel石油投资的
6.福建龙岩油5月10号下调多少
7.国办发2006 19号文件
下一轮油价调整是涨还是跌?
下一轮油价调整会涨。
在上一轮油价调整结束后,国际原油便出现“4连涨”的开局,累积涨幅高达400元/吨。好在经过一周统计之后,在第4个工作日中断了上涨的趋势,但是今天油价累积涨幅仍然高达300元/吨的幅度。现距离新一轮油价调整还剩4天时间,按照目前的原油趋势来看,油价小幅上涨的概率极大。
影响油价的因素
如政治、经济、库存、气候、技术等。这些因素一个接一个地变化,在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主导因素。 供求因素,作为一种商品,石油的价格从长远来看取决于供求关系。20世纪80年代中期石油价格的急剧下跌可以说是70年代高油价政策的直接后果。
高油价导致世界石油消费国普遍节约燃料,同时,它也刺激了非欧佩克国家的石油生产,增加了石油供应,使世界石油供大于求达到饱和,石油价格的下跌是不可避免的。2003年以来国际油价的上涨,本质上是由于世界石油需求的刚性增长和投资不足导致的石油过剩产能的历史低位造成的。
石油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2013年成品油价格机制修改完善以来,运行总体平稳,国内成品油价格更加灵敏反映国际市场油价变化,保证了成品油正常供应,促进了市场有序竞争,价格调整透明度增强,市场化程度进一步提高。2014年下半年以来,世界石油市场格局发生了深刻变化,成品油价格机制在运行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不适应的问题。鉴于此,经研究,决定进一步完善成品油价格机制,并进一步推进价格市场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
(一)设定成品油价格调控下限。下限水平定为每桶40美元,即当国内成品油价格挂靠的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每桶40美元时,国内成品油价格不再下调。
(二)建立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40美元调控下限时,成品油价格未调金额全部纳入风险准备金,设立专项账户存储,经国家批准后使用,主要用于节能减排、提升油品质量及保障石油供应安全等方面。具体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三)放开液化石油气出厂价格。液化石油气出厂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四)简化成品油调价操作方式。发展改革委不再印发成品油价格调整文件,改为以信息稿形式发布调价信息。
供军队用成品油价格按既定机制计算确定;航空汽油出厂价格按照与供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汽油供应价格保持1.182:1的比价关系确定,均不再发布。
二、印发《石油价格管理办法》
根据近年来《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实施情况及此次成品油价格机制完善内容,修订并形成《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三、做好相关配套工作
(一)确保市场供应。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公司要继续发挥石油企业内部上下游利益调节机制,组织好原油和成品油生产和调运,保持合理库存,加强综合协调和应急调度,保障市场供应。
(二)维护市场秩序。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成品油市场稳定。
(三)加强市场监测。要加强成品油市场动态和价格监测,密切跟踪新机制运行情况,积极协调解决机制运行中的矛盾和问题,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应对措施,确保新机制平稳运行。
(四)做好宣传解释。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正面引导舆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为完善机制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石油价格管理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6年1月13日
0#柴油现在涨价了吗?价钱是多少?
中石油今日起供应军队的柴油出厂价格每吨提高150元,即柴油标准品每吨由3320元调整为3470元,按照2005年成品油出厂价格形成机制,对柴油出厂价格进行调整。本次调整按照国家调价金额顺调,柴油标准品价格每吨提高150元。调整后,东北地区大连石化0#柴油为每吨3652元,华北地区炼厂0#柴油为每吨3687元,西北地区兰州石化0#柴油为每吨3685元(其他炼厂价格祥见附表)。地方炼厂柴油出厂价格按照国家调价幅度相应调整。
中石化辖区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0#柴油零售中准价每吨上调150吨,具体零售价格在调后中准价基础上最高可上浮8%,分价区的省市中心城市以外的其他价区零售价格,按照发改委规定与中心城市同幅度调整,批发价格按上浮后的具体零售价倒扣5.5%的批零差率确定。供渔业船用柴油价格按照发改委规定按上调后的中准价执行,暂不上浮。销售大区公司供军队和国家储备的柴油价格上调150元/吨,供渔业、林业、农垦三个专项用户的价格按调后供军队价格执行,供其他专项用户的柴油价格,在与用户协商后,在调后供军队出厂价基础上上浮8 %。炼油企业交销售公司的0#柴油统一结算价上调150元/吨。
调价附表:
一、调价后各省、区、直辖市河中心城市的批发、零售价格表
(一)实行一省一价的地区
0#柴油中准价
零售到位价
批发到位价
北京市
3925
4239
4006
天津市
3925
4239
4006
河北省
3925
4239
4006
山西省
3980
4298
4062
辽宁省
3925
4239
4006
吉林省
3925
4239
4006
黑龙江
3925
4239
4006
上海市
3930
4244
4011
山东省
3935
4250
4016
湖北省
3950
4266
4031
河南省
3945
4261
4026
海南省
4050
4374
4133
广东省
3990
4309
4072
广西
4050
4374
4133
宁夏
3925
4239
4006
甘肃省
3945
4261
4026
新疆
3830
4136
3909
(二)、暂不实行一省一价的地区
呼和浩特
3940
4255
4021
南京市
3915
4228
3996
杭州市
3940
4255
4021
合肥市
3945
4261
4026
福州市
3970
4288
4052
南昌市
3945
4261
4026
长沙市
3960
4277
4042
成都市
4145
4477
4230
重庆市
4110
4439
4195
贵阳市
4075
4401
4159
昆明市
4105
4433
4190
西安市
3935
4250
4016
西宁市
3955
4271
4036
二、中石化炼厂汽柴油出厂价格表
企业名称
90#汽油
0#柴油
+5#柴油
+10#柴油
北京燕山
4000
3952
3922
3892
天津分公司
4000
3952
3922
3892
沧州分公司
4000
3952
3922
3892
河南油田
4000
3952
3922
3892
中原油田
4000
3952
3922
3892
石家庄炼化股份
4000
3952
3922
3892
塔河分公司
4000
3952
3922
3892
洛阳分公司
4050
3962
3932
3902
齐鲁分公司
4050
3962
3932
3902
济南分公司
4050
3962
3932
3902
金陵分公司
4050
3962
3932
3902
扬子石化
4050
3962
3932
3902
上海高桥
4050
3962
3932
3902
上海石化股份公司
4050
3962
3932
3902
镇海炼化股份公司
4050
3962
3932
3902
福建炼化股份公司
4050
3962
3932
3902
胜利油田有限公司
4050
3962
3932
3902
江苏油田分公司
4050
3962
3932
3902
清江石化厂
4050
3962
3932
3902
杭州炼油厂
4050
3962
3932
3902
青岛石化厂
4050
3962
3932
3902
西安石化分公司
4050
3962
3932
3902
安庆分公司
4090
3967
3937
3907
九江分公司
4090
3967
3937
3907
武汉分公司
4090
3967
2317
3907
荆门分公司
4090
3967
3938
3907
巴陵石化公司
4090
3967
2318
3907
长岭分公司
4090
3967
3939
3907
广州分公司
4090
3967
2319
3907
茂名分公司
4090
3967
3940
3907
茂名股份公司
4090
3967
2320
3907
北海分公司
4090
3967
3941
3907
东兴炼油厂
4090
3967
2321
3907
备注:西安石化分公司出厂价暂按表中价格加100元/吨;北海分公司、青岛石化厂出厂价按表中价格加50元/吨;东兴炼厂出厂价按表中价格加125元/吨
三、中石油东北炼厂上调出厂价
炼厂名
90#汽油
0#柴油
克拉玛依石化
3407
3405
独山子石化
3387
3394
乌石化
3402
3400
玉门炼厂
3592
3605
格尔木炼厂
3572
3585
兰州石化
3692
3685
宁夏大元炼厂
3692
3685
庆阳石化
3622
3685
长庆石化
3742
3735
五、中石油辖区柴油批发、零售价格表
地区
0#轻柴油零售中准价
零售价
0#柴油批发价
黑龙江
3925
4239
4006
吉林
3925
4239
4006
辽宁
3925
4239
4006
内蒙古
3940
4255
4021
陕西
3935
4250
4016
甘肃
3945
4261
4026
宁夏
3925
4239
4006
青海
3955
4271
4036
乌市
3830
4136
3909
伊犁
3830
4136
3909
喀什
3830
4136
3909
四川
4145
4477
4230
重庆
4110
4439
4195
中石油加油站数量
截至2023年4月,中石油拥有17934座加油站。
其中在北京市有130座、天津市有180座、河北省有1230座、山西省有730座、内蒙古有940座。
中石油还在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等省份拥有众多加油站。加油站覆盖了全国352个地级市和县级市,为各地的车主提供便捷的加油服务。
看清Ebarrel石油投资的
2014年底,山东祁女士反映,她因为听信了“开户”老师的指导,在北京石油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油所)开通了交易账号,进行“93#汽油(吨)(代码:ULP1)”的买卖。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所投入的资金全部亏损。祁女士感觉其中有诈,将相关资料递交给我们。经分析,可以认定这是一种交易所和会员、代理商及银行联合起来,绞杀散户的新型投资陷阱,其交易本质与“现货白银”并无二致。
经查,2010年11月2日,北京石油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设立,核定经营范围为:组织石油石化产品、专用设备的交易服务(不含期货交易);能源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租赁机械设备;出租商业用房;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投资及投资管理;销售石油制品(不含成品油)、化工产品(不含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化工原料、化学制剂、生物制剂、油漆、焦炭、机械设备、仪器仪表、橡胶制品、塑料制品、燃料油、溶剂油、润滑油。(以上经营范围中属行政许可的,应取得行政许可后方可经营) 。北油所的发起人包括众多央企:北京国宇伟业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 中海石油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北京中油房山燕宾油料销售有限公司、 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北油所的“现货石油”通过其向会员统一提供的“成品油现货交易系统交易端”进行。“成品油现货交易系统交易端”作为交易平台,本质是电子盘。现其交易品种有:93#汽油(吨)(代码:ULP1)、 93#汽油(升)(代码:ULP2); 93#汽油(50)(代码:ULP3)、 93#汽油100(代码:ULP4)。根据公开的交易结构,北油所实行会员制,其会员有北油所会员分为:驻场会员、交易会员、授权服务机构会员。驻场会员是指登记注册在北油所且享受北油所综合服务(包括登记注册、交易交收、融资结算、资讯信息、财政奖励等)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交易会员是指按照北油所相关规定开展现货交易业务并享受北油所交易交收、融资结算、资讯信息服务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授权服务机构会员是指经北油所审核批准,依据北油所制定的相关规则规定,在北油所授权范围内从事市场开发和会员服务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北油所的“现货石油”交易有现货挂牌交易和现货竞价交易两种情形。两种交易流程大同小异。
由于我们尚未见到正式的客户协议书,根据现有资料可确定北油所“成品油”交易的基本交易规则如下:(一)报价制度:北油所以国际原油市场价格为基础,综合国内价格及人民银行人民币兑美元的基准汇率,报出中间指导价。从理论上讲,会员可以在中间指导价的基础上再行报价。(二)采取保证金交易制度。投资者交易之前,需要将真实资金存入北油所银行账号。93#汽油(吨)、 93#汽油(升)、 93#汽油(50)、 93#汽油(100)所对应的最低交易保证金比例分别为合同价值的4%、 20%、4% 、2.5% 。(三)交易实行最少交易量、最大单笔订货量、最大单笔下单量、最少交收数量制度。(四)交易实行点差制度。(五)交易实行风险管理制度,当投资者账户风险率达到一定的数值时,交易系统提示风险;客户在该区间内必须追加保证金或者自行转让;否则交易系统对客户订货实行代为转让,直至风险度达到100%以上。整个交易流程中,客户可以做多亦可做空,双向买卖,无任何实物交收。(六)交易时间:每周一至周五开市(结算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国际市场休市除外),周一早06:00至周六早05:15,具体交易时间以北油所公告为准。
祁女士开户后一个月内,其交易账号下产生67笔,交易“93#汽油(吨)”229手,每笔订单均由买入和卖出两个相反的订单构成。交易中,其账户至少15次被强行平仓。祁女士投入的资金血本无归。
通过以上事实可以得出:
一、开户具有任意性。
在一个无涨跌幅限制、25-40倍杠杆、接近24小时的连续交易中,无论是交易所、会员还是业务员,并没有对客户的基本资料和资信状况进行调查,没有任何风险提示,甚至都没有签订书面的《客户协议书》。业务员为了招揽客户开户入金,夸大收益,不揭示风险,在业务上野蛮扩张。
二、交易价格具有欺诈性。
根据《石油价格管理办法》,原油价格由企业参照国际市场价格自主制定。成品油价格区别情况,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一)汽、柴油零售价格和批发价格,以及供应社会批发企业、铁路、交通等专项用户汽、柴油供应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二)国家储备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用汽、柴油供应价格,以及航空汽油、航空煤油出厂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政府规定的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因此,我国成品油价格可以说是政府控制的。北油所的所谓“报价”,既没有得到政府部门的授权,也没有说明其报价所依据的具体国际市场,只不是其电子盘软件具有引进外部交易参数、通过设定函数生成自主报价的功能而已。更令人不安的是,这些电子盘软件可以轻易的在软件市场中获得,未经过任何第三方机构的安全检测,也没有在公安部门备案。
三、交易本质为非法期货交易。
如何判断一项交易是否构成期交易呢?应当从两方面来进行判断。一是形式上是否构成期货挑剔,判断要素包括:1.交易的标的具有同质性或不可替代性,即属于标准化合约;2.公开交易,即对大众出售;3.集中交易,即多个买主和多个卖主之间,出价最低的买主和竞价最高的卖主达成的交易,或经监管机关批准的协商一致下的非集中竞价方式;4.未来交付;5.以保证金(保证金类型包括资金)做担保,即以担保机制进行交易;6.以对冲方式完成交易。二是实质上是否构成期货交易。判断要素包括:1.交易的目的并非转移商品所有权,交易双方并非期待真实交付,而是期望在价格波动中赚取差额利润;2.交易功能并非促进商品流通,而是套期保值、发现价格和投资管理。一项交易行为如果同时符合前述形式和实质上的要件,即可认定为期货交易。
据此,可以判断,祁女士在开通交易账号以后,在未进行实物交收时,其交易标的物为北油所设置的在将来某一时点交割一定数量的成品油合约,而非成品油本身。更何况由于设定最小交收数量为500吨,以绝大多数个人投资者的能力,也是不可能交付现货的。北油所的交易规则明确实行保证金制度、限仓制度、强平制度、风险警示制度,具有低保证金和高杠杆比的投资特点。在该类交易中,客户的交易全部通过买平卖平方式完成了结,可以认定其交易的目的并非收取成品油,而是为了通过买卖之间的价格差额实现盈利。尽管北油所以“现货”冠名其交易品种,并不能改变其非法期货交易的本质。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四、六、七条规定,期货交易应当在依照规定设立的期货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或者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期货交易场所进行。禁止在前款规定的期货交易场所之外进行期货交易。设立期货交易所,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审批。未经国务院批准或者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设立期货交易场所或者以任何形式组织期货交易及其相关活动。期货交易所不以营利为目的。北油所未取得证监会的经营许可证,向社会公众所提供非法期期货交易平台,甚至可能就是直接交易的一方,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已涉嫌严重违法。
期货交易相对于一般现货买卖具有较大的风险性和投机性,如期货交易可以无限制地在未依法设立的期货市场中进行了行,可能导致因缺少明确的监管部门和监管规范,市场价格被操纵,引发市场秩序混乱和巨大的市场风险。未依法设立的期货市场因不受监管,无法实现客户资金封闭运行,投资者面临资金被挪用、自己承担风险头寸、对手欺诈交易等巨大风险,资金安全和投资利益均无法得到有效保护。基于此,非法期货交易应当被人民法院认定为无效,因无效合同而取得的财产应当依法返还。
此外,此类似的交易平台已在宁波、厦门、深圳、沈阳等多地出现,其交易机制与前述描述类似。目前,北京法院已依法受理祁女士的起诉,我们期待法院早日对本案作出公正裁决,维护祁女士的正当投资利益。欲了解案件进展的投资者可以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建议遭遇类似陷阱的投资者积极维权。
福建龙岩油5月10号下调多少
国内汽柴油价格明起每升下调0.24和0.26元
发电单位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改电[2012]70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根据近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综合考虑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国内成品油市场供求情况,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决定降低成品油价格。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供军队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储备用汽、柴油(标准品,下同)供应价格每吨分别降低330元和310元,调整后的汽、柴油供应价格分别为每吨8850元和8020元。其他成品油价格相应调整。调整后的成品油标准品价格见附表一。非标准品价格由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确定。
二、供交通、民航等专项用户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等额降低。调整后的汽、柴油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格每吨分别为9250元和8420元。非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格由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确定。其中,供铁道、渔业、林业、农垦用汽、柴油供应价格暂按供军队用油价格执行。
对符合资质的民营批发企业最高供应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扣减400元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对民营批发企业的供应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价差不小于400元。
具体供应价格可在不超过最高供应价格的前提下,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三、各地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等额降低。调整后各省(区、市)和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水平见附表二。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按规定的品质比率调整汽、柴油非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
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
四、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等额降低。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最高批发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倒扣300元确定;合同未约定配送的,最高批发价格由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在300元的基础上,再考虑运杂费因素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批发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批零价差不小于300元。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按规定的品质比率制定非标准品最高批发价格。
成品油批发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批发价格的前提下,与零售企业协商确定具体批发价格。
五、液化气最高出厂价格按照与供军队等部门用90号汽油供应价格保持0.92:1的比价关系确定,供需双方可在不超过最高出厂价格的前提下协商确定具体价格。
六、调整后的价格自2012年5月10日零时起执行。
七、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公司要继续发挥石油企业内部上下游利益调节机制,平衡好各环节利益关系,缓解炼油企业困难,组织好成品油生产和调运,确保市场供应,特别是春耕生产用油需求,并督促所属企业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八、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的稳定。同时要加强成品油市场动态和价格监测,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应对措施。
九、各省(市、区)价格主管部门及中石油、中石化集团公司要在5月10日18:00前将调价方案的执行情况、市场价格情况和存在问题报告我委价格司(传真电话:010-68502194)
附:一、成品油供应价格调整表
二、各省区市和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办公厅子站)
国办发2006 19号文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完善石油价格形成机制综合配套改革和有关意见的通知》,既国办发[2006]16号文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为缓解国内成品油与原油价格严重倒挂的矛盾,做好成品油市场供应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完善石油价格形成机制综合配套改革方案和有关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16号),经国务院批准,决定适当提高国内成品油价格,并同步出台对部分弱势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的补贴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
(一)中石油、中石化集团公司供军队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家储备用汽、柴油(标准品,下同)出厂价格每吨分别提高300元和200元。其他成品油出厂价格相应调整。调整后的成品油出厂价格水平见附表一。其他非标准品出厂价格由中石油、中石化集团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确定。
供渔业、林业和农垦三个专项部门的汽、柴油价格按提高后的供军队用油出厂价格执行,暂不上浮。供铁道、交通、民航等部门专项用汽、柴油价格在供军队用油出厂价基础上,在上下8%的浮动幅度内,由供需双方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参照同期市场零售价浮动水平协商确定。
(二)将汽、柴油出厂价与零售基准价的价差每吨缩小50元,汽、柴油零售基准价每吨分别提高250元和150元。为补偿炼油企业执行欧Ⅲ排放标准而增加的成本,北京市汽、柴油零售基准价格每吨分别提高460元和340元。调整后的各省(区、市)和中心城市汽、柴油零售基准价格水平见附表二。
中石油、中石化集团公司及社会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上下8%的浮动幅度内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成品油零售企业供渔业船用柴油价格按提高后的零售基准价执行,暂不上浮。
(三)中石油、中石化集团公司供系统外社会成品油零售企业的汽、柴油批发价仍实行差率管理。在执行配送制的地区,批零差率不得小于4.5%;未执行配送制的地区,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在此基础上考虑运杂费因素合理确定批零差率的低限。
(四)液化气出厂价格按照与供军队用汽油出厂价格保持0.83-0.92:1的比价关系相应调整。放开化肥用重油价格。
(五)调整后的价格自2006年3月26日零时起执行。
(六)中石油、中石化集团公司要将调整后的汽、柴油出厂价、批发价和零售价,抄送有关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各地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汽、柴油的零售基准价及规定的浮动幅度,以及中石油、中石化集团公司制定的汽、柴油具体零售价。
二、落实好有关补贴及配套措施
各地要按照国办发[2006]16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成品油价格调整,建立对部分弱势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给予补贴机制和相关行业价格联动机制,妥善处理成品油价格调整带来的影响。
(一)建立对部分弱势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的补贴制度,认真落实各项补贴措施,妥善解决成品油调价对农业、渔业、林业以及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出租车等行业的影响。中央财政对部分弱势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的补贴资金方案由财政部另行下达。其中,对种粮农民将统筹考虑柴油、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的影响,通过综合直补予以补偿,具体方案由财政部另行公布。
按国务院决定,自调价之日起对石油开采企业销售国产原油征收特别收益金。具体由财政部另行通知。
(二)各地要根据成品油价格调整幅度,综合考虑市场供求情况及社会承受能力,研究并适当调整公路客运、农村道路客运价格和出租车运价,疏导成品油价格调整的影响,促进运输业健康发展。
(三)中石油、中石化集团公司要适时启动上下游利益调节机制,平衡好内部利益关系,调动企业生产积极性。集团内部上下游利益调节机制的具体实施办法,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三、切实做好有关工作
(一)各级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要加强对成品油生产和调运的协调工作,及时处理生产、运输和市场供应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成品油市场稳定。
(二)中石油、中石化集团公司要组织好成品油生产和运输,切实保证市场供应,特别是做好敏感地区的成品油供应工作。同时,要督促所属企业严格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并及时向各地政府和价格主管部门报告成品油市场供应情况和价格执行情况。
(三)各地要在党委宣传部门的统一组织下,做好石油综合配套调价方案的宣传工作。宣传的重点是,应对国际市场高油价,理顺成品油价格关系,对部分弱势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给予补贴。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宣部、财政部、建设部印发的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宣传稿,供各地传达和宣传时参考。
北京市要做好实施欧Ⅲ标准后有关价格变动的解释工作。
(四)各地要加强成品油市场价格监测,当价格出现异常波动时,要及时报告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努力保持社会的稳定。各地要在3月27日下午5点前将方案出台后的成品油市场价格、供应情况及方案的贯彻落实情况书面报告我委(价格司)。遇有重大情况要随时报告。
(五)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强化价格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利用价格调整之机抢购、囤积的行为,打击造谣惑众、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维护成品油市场的稳定。
附表:一、成品油出厂价格调整表
二、各省(区、市)和中心城市汽、柴油零售基准价格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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