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进口菜籽油多少钱一吨_欧盟加拿大油菜籽油价格
1.转基因的大豆油跟非转基因的油有什么区别?
2.每日粮价:东北玉米价格小幅反弹,小麦市场面粉迎来涨价
3.转基因大豆和转基因油菜籽调和油对人有害吗
4.辩论:转基因食品安全性 我是反方的 帮忙啊
5.欧盟农业贸易保护政策有什么特点
6.生物柴油用酸化油出油多还是菜籽油?
7.“生物柴油”是怎样生产的?
8.加拿大农业的农业现状
9.基因工程引起的问题
转基因的大豆油跟非转基因的油有什么区别?
转基因大豆与非转基因大豆的油区别:
1,出油量不同。转基因大豆含油量高于非转基因大豆,压榨出来的豆油,转基因大豆高于非转基因大豆。
2,口感不同。非转基因大豆的口感相较于转基因大豆好一些。
转基因大豆对身体存在许多危害:
1、 有毒物质
一些研究学者认为,对于基因的人工提炼和添加,可能在达到效果的同时,也增加和积聚了食物中原有的微量毒素。作物可能会被施以过多的草甘膦除草剂,这些除草剂可能随大豆油进入人体,影响人体的健康。
2、产生抗药性
当科学家把一个外来基因加入到植物或细菌中去,这个基因会与别的基因连接在一起。人们在食用了这种改良食物后,食物会在人体内将抗药性基因传给致病的细菌,使人体产生抗药性。
扩展资料转基因食品的确存在这以下五大隐患:
一、毒性问题。一些研究学者认为,对于基因的人工提炼和添加,可能在达到某些人们想达到的效果的同时,也增加和积聚了食物中原有的微量毒素。
二、过敏反应问题。对于一种食物过敏的人有时还会对一种以前他们不过敏的食物产生过敏。
三、营养问题。科学家们认为外来基因会以一种人们目前还不甚了解的方式破坏食物中的营养成分。
四、对抗生素的抵抗作用。当科学家把一个外来基因加入到植物或细菌中去,这个基因会与别的基因连接在一起。人们在服用了这种改良食物后,食物会在人体内将抗药性基因传给致病的细菌,使人体产生抗药性。
五、对环境的威胁。在许多基因改良品种中包含有从杆菌中提取出来的细菌基因,这种基因会产生一种对昆虫和害虫有毒的蛋白质,生态学家们认为那些不在改良范围之内的其它物种有可能成为改良物种的受害者,生物学家们则担心为了培养一些更具优良特性,其特性很可能会通过花粉等媒介传播给野生物种。?
参考资料:
每日粮价:东北玉米价格小幅反弹,小麦市场面粉迎来涨价
市场总是在意想不到的时候出现变化。
根据每日粮油了解到的最新消息显示,尽管当下整个玉米市场价格依旧处于下行态势之中,但今天在东北,此前率先收购新粮的企业,价格开始有所反弹。目前京粮龙江上调10元,最新价格2320元,肇东中粮30个水的潮粮价格也收到了0.9332元。
这是个好消息,因为从全国产量来看,市场可以猜测得到华北玉米的减产,但唯独没想到今年真正面临大丰收的黑龙江会上调价格,这也证实了昨日我们的猜测,黑龙江还是想将玉米留在本地。
从小麦市场来看,小麦上涨势头正式开启,最明显的例子就是各地的面粉价格上调了!
由于长期以来面粉价格的平淡,因此我们看小麦价格的走势,会更多地根据玉米价格来进行判定。但今年这波较长时间的冲击,让面粉销售开始受到影响,加上冬季来临,北方面食消费增长,面粉迎来了一波快速的补涨行情——这一点和玉米对饲料的影响有点类似,近段时间饲料价格也在玉米、豆粕价格的冲击下,出现补涨。
最新数据显示,今日潍坊香野面粉厂雨后雨前麦同价1.33元/斤,浩正饲料1.3元/斤,河北雄县五得利普麦1.33元/斤,霸州益海嘉里1.32元/斤,江苏华升面业1.325元/斤,天邦面业1.341元/斤,新乡五得利1.33元/斤。
针对小麦冬播,我国农业农村部已派出工作组赴河南、山东、河北等重点地区督导指导“三秋”生产。
另外,我们还注意到,截至目前国家托市小麦拍卖仍未发布相关公告。
从国际市场来看,昨天我们得到了来自印度的小麦出口数据,今日欧盟地区也公布了其小麦出口数据。
从欧盟公布的数据来看,截至目前其小麦出口总量达到810万吨,较上年度同期增长45%,其中法国是欧盟地区的小麦主要出口国,但今年该国受天气影响,小麦产量和品质均出现了下滑,预计其小麦产量会下滑200万吨。因此,面对当前火爆的出口市场,有贸易商表示,后期可能会有其他措施,因为若持续下去,在2022年新小麦上市前,欧盟就需要从其他地区采购小麦。
其他方面,印度有关方面禁止了油菜籽有关期货交易,市场分析认为这可能和今年以来该国食用油价格飙升有关。
转基因大豆和转基因油菜籽调和油对人有害吗
虽然某舟子之类的天朝叫兽一直叫嚣怀疑转基因安全性的人都是无知文盲。但实际上转基因食品安全不安全,国际上学术界并无定论。因为很多技术在短期内是很难确定危害性的,比如染料助剂有机磷被广泛用于农药,以及流行过十几年的人体核辐射腿毛等。
国际上一般认为如果能控制除草剂草甘膦的残留量,转基因粮食作物本身暂时还没有明确的有毒证据。虽然争议极大,但现在的中毒案例一般指向草甘膦除草剂超标问题。但需要补充的是,中国是世界上唯一一个进口转基因大豆玉米等粮食却不设草甘膦残留值限制的国家(欧盟和日本对食品中草甘膦限值有极为严格的规定,美国甚至连饮用水都做了相关规定)。从这一点上说,转基因油有潜在的草甘膦过量风险,这是转基因油主要的安全风险所在。
注意,草甘膦是一种除草剂(国内又称农达),作为农药已经确定是有致癌(致癌性论文在美国卫生研究院文献库检索到),致畸,导致严重肠胃炎,导致子宫病,因毒杀肠道益生菌而导致肉毒杆菌毒素中毒变等毒性的。当然毒性不能与甲胺磷等高毒农业比,关键还要看残留量。而常规农作物不耐草甘膦,因此会甘膦直接杀死,所以只有转基因作物才有草甘膦残留较高的风险。
此外,转基因食用油因为价格低,都是用6号轻汽油通过浸出法而不是压榨法榨出来的。所以食用油中有微量的正已烷残留(符合国标),正已烷是有毒和致癌的。因此吃转基因油和调和油时建议凉锅凉油加热,增加加热时间以利于正已烷挥发。
由于了解到了这一点,我本人是不买转基因油的(去饭店吃不可避免)。
辩论:转基因食品安全性 我是反方的 帮忙啊
近日,英国《独立报》发布一则转基因食品疑有害健康的报道,该报道披露了转基因食品巨头孟山都公司的一份秘密报告,报告显示,转基因食品喂养的老鼠出现器官变异和血液成份改变的现象。
由此,转基因食品问题再起波澜,其安全性受到人们广泛关注,虽然下结论为时过早,但转基因食品潜在的不确定因素依然存在。很多消费者都在观望,转基因食品,究竟吃还是不吃?
很多人不知道转基因食品
记者在一些超市采访时发现,很多食用油都是用转基因大豆炼制而成,而一些消费者在选购时也没有注意到自己选购的油就是转基因油。一位姓王的消费者告诉记者:“买油从来没有注意是否是转基因油,周围的人也不大关心转基因食品,既然能在超市出售,安全性应该通过质检部门的许可了吧!”
记者发现年纪较大的消费者,多表示并没有十分留意是否是转基因油,但他们对于产品的价格比较敏感。一名姓林的老先生表示,平常买油从来不注意是否是转基因油,只要便宜就行。一位售货员疑惑地表示:“什么是转基因?也看不出这些油有什么区别。”
对于普通老百姓而言,转基因食品正走近我们的餐桌,转基因大豆、转基因玉米等等已经随处可见,尤其是食用油,统计表明目前在超市销售的色拉油大都是用国外转基因大豆加工而成。作为消费主流的调和油,90%以上的配料都是采用了转基因色拉油。有数据显示,62.8%的人不知自己食用了转基因产品。
吃不吃由市民自己决定
长期以来,关于转基因食品是否会危害人类健康的争议就一直没有停止过,但一直也没有最后定论,科学家也不能明确保证转基因食品就是安全的。在此之前,许多权威媒体曾屡次建议公众谨慎选择转基因食品。2002年3月12日《中国市场报》在第十一版上刊登文章,题目是《技术存在缺欠,后果难以预料,转基因别拿穷国做实验》,以此告诫中国公众谨慎选择转基因食品。
目前,国际上对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普遍存在以下几方面的怀疑:1、产生毒素或增加食品毒素含量,对肾脏和血液造成病变;2、引起人体过敏,造成不可预知的后果;3、营养成分减少等。所以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对转基因食品持谨慎态度,比如一些欧盟国家就严禁转基因食品进入市场,或者禁止转基因食品在市场上公开销售。
记者就此问题随机采访了一些消费者,受采访者在了解转基因食品相关知识后,对转基因食品表达了各人的观点态度。一位姓浦的消费者表示:“如果自己知道某种食品是转基因食品,则不会购买。因为转基因食品是否对人体健康有害还没有最终认定,要是最终有危害呢?或者说这个危害是日积月累发生的呢?绝对不当实验转基因食品安全的白老鼠。”另一位姓王的**表示:“能不吃转基因食品就不吃,因为有非转基因的食品,为什么还要吃转基因的呢?”一位姓马的母亲表示,尽量不会购买转基因食品,在不知道的情况下,自己吃了就算了,但绝对不会让宝宝吃。
对于转基因食品,中国农业大学的一位教授表示,市场上售卖的转基因食品,还是经过国家相关质检部门的检测的,但非转基因肯定更安全放心。吃不吃转基因食品都由市民自己拿主意,比方说食用油,如果市民担心,可改吃其他没有注明转基因成分的油,比如花生油、橄榄油、非转基因菜籽油等,安全性会更高一些,购买食品时,多注意看看产品包装上的相关内容。
摘要:随着生物技术的不断进步,转基因食品的种类和数量也不断增加,有关转基因食品安全性的争论备受关注。本文综述了有关转基因食品争论的起因和焦点问题,介绍了各国政府对转基因食品的态度及政策。
关键词:转基因食品;安全性
1转基因生物的发展
利用基因工程手段,将某些生物的基因转移到其它物种中去,改造它们的遗传物质,使其在性状、营养品质、消费品质等方面向人们所需要的目标转变,这种以转基因生物为食物或为原料加工生产的食品就是转基因食品(geneticallymodifiedfood),也称遗传修饰(geneticallymodifie,GM)食品。转基因食品包括植物源、动物源和微生物源食品。
自1994年Monsanto的下属公司Calgene研制的转基因作物耐存储番茄获准上市后,开创了转基因食品商业化的先河。2005年是转基因作物商业化的第10个年头,在这一年里21个国家种植了4亿公顷的生物技术作物。美国、阿根廷、巴西、加拿大和中国是全球主要的生物技术作物种植国。中国以种植330万公顷的转基因棉花而位居第5[1]。1997年,我国批准了第1个转基因植物耐贮藏番茄的商品化生产,成为第3个将转基因番茄投放市场的国家。1999年经国务院批准,科技部、财政部联合启动了“国家转基因植物研究与产业化专项”,共资助课题116个。获得自主知识产权基因26个,其中目的基因7个,获得转基因作物品种18个,新品系36个,申报国内发明专利201件,国外专利9件。使我国成为世界上主要的转基因植物种植国家。
转基因技术在提高经济收益及改善人类健康方面有不可低估的潜力。利用转基因技术可改良作物的农艺性状,如抗虫、抗病、抗逆境及抗除草剂等;还可以改善农作物品质,如提高蛋白质、维生素含量和改善营养结构等;有些转基因作物被用作生物反应器,如生产生化药品等。目前应用最广的是转基因抗除草剂作物如抗除草剂大豆、玉米、油菜、棉花等;其次是转基因抗虫作物,如抗虫棉花、抗虫玉米等。抗病及品质改良转基因作物也已得到广泛应用。
2转基因食品安全性争论的起因与延续
1998年8月,英国的Pusztai用转雪花莲凝集素(GNA)基因的马铃薯饲养大鼠,发现大鼠出现了器官生长异常、体重减轻等症状,免疫系统也遭到破坏。对于人类而言,类似结果会导致癌症发病率和死亡率大幅上升。这一实验结果引起世界范围对转基因食品安全性的质疑[2];1999年,美国康乃尔大学Losey等[3]报道,用拌有转Bt基因抗虫玉米花粉的马利筋草喂养大斑蝶幼虫,以喂正常花粉或不加花粉的作为对照组,4d后喂Bt花粉的幼虫死亡率达44%。从而引发了“转基因植物对生态环境是否安全”的争议;2000年,美国Aventiscropscience公司生产的“星联”转基因玉米因可能导致部分人皮疹、腹泻或呼吸系统的过敏反应,只准予作动物饲料,但检测发现该转基因玉米被混入加工食品中,从而引起全球300多种含玉米产品的回收潮[4]。此后,美国政府于2001年1月出台了转基因食品管理草案;2005年5月英国《独立报》报道,Monsanto公司的研究表明食用了转基因玉米的老鼠肾脏变小,血液的构成发生变化[5]。由于转基因大豆在我国国内油料市场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由此引发了中国消费者对食用转基因大豆油安全性的担忧。
英国皇家学会组织了针对Pusztai博士结论的评审,于1999年做出其实验存在6条缺陷的结论[6],如不能确定转基因和非转基因马铃薯的化学成分有差异,供试动物数量少,实验设计不合理,统计方法不当,实验结果无一致性等。至于斑蝶事件也有科学的结论推翻了原来的报道[7]。任何转基因食品安全性的动物实验观察,都必须严格遵循实验原则,例如实验动物必须符合标准,必须有足够大的群体,并严格采用生物统计学方法,以科学求证转基因食品安全性数据。
但有关转基因食品安全性的争论已被引燃,且愈演愈烈,引起了世界范围的关注。受这些事件的影响,消费者对转基因产品的接受程度也发生了变化,要求对转基因食品具有知情选择权。
3转基因食品安全性争论的焦点
传统的育种方法是以基因突变和有性杂交为基础,传统的杂交仅限于自然界中自发的,经历了千百年的种内或近缘种间的基因重组和交换。而利用基因重组技术,可以在短时间内将来源于任何生物甚至是人工合成的基因转入生物体体内,生物种(类)之间的界限被完全打破,人们担心出现的新组合和性状在一个新的遗传背景中会产生一些不可预期的结果。
3.1关键性营养成分是否发生改变
插入外源基因的目的是改变靶生物特定的营养成分构成,提高其营养价值,如富含β-胡萝卜素的“金稻”,不含芥子酸的卡那油菜等等。但是这种改变会不会朝着并不期望的方向发展,提高目的产物的同时降低了其它营养成分的含量,或者提高一种新营养成分表达的同时也提高了某些有毒物质的表达量。再如由于外源基因的来源、导入位点的不同和随机性,极有可能产生基因缺失、错码等突变,使所表达的蛋白质产物的性状、数量及部位与期望不符。
转基因产品与原食品在关键性营养成分上的差异可作为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评价指标之一。关键性营养成分指主要营养成分和微量营养成分,包括脂肪、蛋白质、碳水化合物、矿物质、氨基酸、脂肪酸和维生素等。美国Monsanto公司有关人员对转草甘麟抗性基因大豆与常规对照大豆种子之间的关键性营养成分进行了比较研究,结果并未发现两者存在差异[8]。国内对转生长激素基因鲤与普通鲤肌肉中粗蛋白质、粗脂肪、灰分,Ca、Mg、Zn、Fe含量以及氨基酸种类与含量进行了测定,结果表明外源基因的插入对营养成分和氨基酸含量未产生影响[9]。当然,这方面的研究还在深入进行中。
3.2外源性基因的安全性、稳定性
转基因食品中的标记基因通常是一类抗生素抗性基因,它用于基因工程操作中对转基因外植体的最初选择。人们食用转基因植物食品后,其中的绝大部分DNA已降解,并在肠胃道中失活。极小部分(<0.1%)是否会有安全性问题?例如标记基因特别是抗生素抗性标记基因是否会转移至肠道微生物或上皮细胞,从而产生抗生素抗性?就目前的研究来看,基因水平转移(horizontalgenetransfer)的可能性非常小[10]。随着技术的发展,现在已可将转基因植物中的标记基因通过无选择标记基因植物转化系统[11]去除。到目前为止,凡是经过科学评价和政府部门严格审批获准上市的转基因食品都是安全的,全世界数亿人食用后没有出现1例转基因食品中毒事故。
3.3过敏性、毒理性
转基因食品的致敏性是一个突出的问题。转基因食品中含有新基因所表达的新蛋白,有些可能是致敏原,有些蛋白质在胃肠内消化后的片段也可能有致敏性。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对巴西坚果过敏的人对转巴西坚果基因后的大豆也产生了过敏[12]。因此转基因食品致敏性评价研究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目前对转基因食品致敏性评价的重点是:(1)基因来源;(2)新引入蛋白质与已知致敏原的氨基酸序列的同源性;(3)新引入蛋白质与发生过敏个体血清IgE的免疫结合反应。国内外对转基因食品致敏性评价方法的研究仍在进行之中,目前尚无权威性的评价方法。因此,在中国建立合适的转基因食品致敏性评价程序和规范是当务之急。
毒理学研究主要通过动物实验来完成。目前常用的实验动物有大鼠、小鼠、鹤鹑、斑马鱼、奶牛和小鸡等。通过微核实验、精子畸变实验、Ames实验、急性毒性实验、喂养实验等进行转基因食品毒理性分析。主要测定指标有体重、进食量、食物利用率、血红细胞和白细胞数量、脏体比(包括肝体比、肾体比和脾体比等),以及血生化指标等[13]。转基因鱼毒理学实验结果显示,摄食转“全鱼”基因的鲤鱼,对小鼠生长、血常规、血生化成分、组织病理、生殖机能,以及对子一代的生长和发育等没有显著性影响[14]。
3.4转基因品种与常规品种的安全性差异
研究认为,无论从创造基因变异还是从改造植物代谢的层面,基因工程育种与传统育种都没有本质区别,其基因安全性亦应无本质差异[15]。其区别只是技术和方法问题,应该说基因工程更科学更安全,更具有针对性。
4转基因食品安全性评估的原则
安全性评估是一项复杂、精细的综合性工作。目前得到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联合国粮农组织(FAO)、世界卫生组织(WHO)以及多个国家认同的安全性评估原则是:实质等同原则(substantialequivalence)、个案分析原则(caseby-case)和逐步完善原则(step-by-step)等。所谓实质等同性是指如果通过检测证明转基因作物加工的食品及食品成分与目前市场上销售食品的成分相同,则原则认为它们没有差异,无需进一步检测。如果个别成分不同,则只需要对这些个别成分进行单独的安全性检测。OECD于1993年提出的“实质等同性”是评价食品安全性最有效的途径[16],作为现代生物技术食品的安全性评价原则,“实质等同性”得到了FAO/WHO的认同。但Millstone等[17]坚持认为转基因食品与现存食品在化学上的相似性并不足以证明它对人类是安全的。应当以其他方法如毒理学、免疫学等方法为补充,通过更有效的评估系统,提供更有说服力的数据和结论。欧盟认为“实质性等同”本身不是一种安全、营养学评价,仅是将一种新食品与相似的传统食品比较,认为它对转基因食品安全性评价是有用的,但不是唯一的。个案分析原则是:不同转基因作物或转基因食品,即使它们转化的是同一种外源基因,也必须逐个进行安全性审查。同一种作物转化不同的基因也同样需要逐个进行审查。
逐步完善原则是指目前的安全性评估只能在目前设备条件和技术水平上进行,评估的结果随着研究的深入和技术水平的提高,需要不断的完善,逐步提高评估手段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5各国政府对转基因食品的相关政策
2001年1月,包括我国在内的113个国家(地区)在加拿大签署联合国《生物安全议定书》,明确规定消费者有对转基因食品的知情权。转基因产品越境转移时,进口国可对其实施安全评价与标识管理。但由于受生物技术发展历史、发展水平、经济利益、公众接受程度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各国形成了各自不同的态度及政策。
5.1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模式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模式有以产品为基础(product-based)的模式和以工艺过程为基础(process-based)的模式。product-based模式以美国、加拿大等国为代表。其核心是管理应针对生物技术产品而不是生物技术本身。FDA在2001年1月出台了转基因食品管理草案,在标签中使用来源“生物工程的”和“生物工程改造的”等字样,而不用“GMO”、非“GMO”、“GM”等字样。
process-based或technology-based模式以欧盟为代表,认为生物技术本身具有潜在危险性,只要与生物技术相关的活动都要进行安全性评价并接受严格管理[18]。1990年欧盟颁布了欧盟理事会90/220令,规定了转基因生物的批准程序。1997年《新食品规程》决议规定欧盟成员国对上市的转基因产品要有标签,这包括所有转基因食品或含有转基因成分的食品。从2001年4月起,欧盟对食品中任何成分、添加剂或食用香料含有超过1%的转基因原料必须标识。
5.2农业转基因产品标识管理
对转基因产品实施标识管理是世界多数国家和国际组织的普遍做法,主要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农业转基因产品标识管理有义务标识(强制性)和自愿标识。截至2002年12月,义务标识(强制性)的国家已有欧盟15国及澳大利亚、新西兰、巴西、中国、加拿大、中国香港、日本、俄罗斯、韩国、瑞士、中国台湾、美国、捷克、以色列、马来西亚、沙特阿拉伯、泰国、阿根廷、南非、印度尼西亚、墨西哥、匈牙利、波兰、斯洛文尼亚等40多个国家或地区。
自愿标识的国家有美国、加拿大、俄罗斯、阿根廷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生物技术发达的国家对转基因产品的态度相对宽松,公众对转基因产品的接受程度较高,管理也基本上相类似。
5.3主要国家对转基因食品的态度
5.3.1美国美国对转基因食品持积极支持的态度,其基本立场在1986年美国白宫科技政策办公室颁布的“生物工程产品管理框架性文件”中得以体现,该文件框架的重要内容是:(1)转基因作物或产品与非转基因作物或传统产品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2)应该管理的是产品而不是生产过程;(3)管理应该以最终产品和个案分析为基础;(4)现存的法律对于转基因技术产品安全性提供了充分的保证[19]。由于美国对转基因食品的管理采取相对宽松的政策,美国的转基因作物和转基因食品发展非常快,在世界上处于垄断地位。
5.3.2欧盟欧盟基本禁止在环境中释放培养转基因食品。尽管WHO、FAO和OECD及欧盟组织的科学调查都证明,目前上市的所有转基因食品是安全的[20,21]。但欧盟坚持认为,科学存在局限性,无论研究方法多么严格,结果总具有某些不确定性。为最大程度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和环境,欧盟采用“预防原则”(precautionaryprinciple)作为管制转基因食品的理论基础。
2003年7月欧洲议会关于转基因产品的新法规要点为:(1)所有转基因产品都必须有标签清楚地标明“本产品为转基因产品”;(2)确立新的登记制度,迫使使用转基因产品的企业经营者追踪所有转基因产品从生产到出售的全过程;(3)欧盟新成立的食品安全机构将负责评估所有新推出的生物技术产品的安全性评价,然后作出是否允许这些产品进入市场的决定;(4)允许欧盟的所有成员国制定自己的规定,避免转基因作物农场流出的种子进入种植普通作物的农田[22]。欧盟法令规定凡转基因生物含量超过0.5%的食品必须进行强制性标识(其他成员国规定的阈值为0.9%),并建立可追踪的制度。欧盟出台的一系列转基因管理制度,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健康和环境,另一方面,也设置了隐蔽的技术壁垒,为实行贸易保护主义提供了依据。
5.3.3中国我国政府高度关注现代生物技术,支持和鼓励转基因生物和转基因食品的研究。迄今为止,中国是唯一开发出自己的转基因作物并投入生产的发展中国家。早在1992年,我国卫生部就规定了新资源食品的试生产、正式生产的审批制度。1993年底原国家科委《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按照潜在危险程度将基因工程分为4个安全等级。2001年6月,国务院颁布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农业部颁布了有关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评价、进口、标识等一系列管理办法和管理程序。卫生部也颁布了《转基因食品卫生管理条例》。
我国对农业转基因生物实行标识管理,自2002年3月起施行。第1批列入标识目录的农业转基因生物产品是:大豆种子、大豆、大豆粉、大豆油、豆粕、玉米种子、玉米、玉米油、玉米粉、油菜种子、油菜籽、油菜籽油、油菜籽粕、棉花种子、番茄种子、鲜番茄、番茄酱等。标识管理制度使消费者有了知情权和选择权。
但是,我国生物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还不能满足生物安全的全方位管理需要。随着转基因技术越来越快的发展,转基因食品越来越多的在市场上出现,我国应进一步加强转基因食品安全性方面法律法规的建设,妥善解决转基因食品安全性问题。
欧盟农业贸易保护政策有什么特点
1、欧盟农业补贴的总额依然很高
乌拉圭回合协议以来 , 欧盟的国内支持总量 (AMS) 有一个稳定的小幅度的下降 , 近两年来有一定的回升 , 但与其他的大多数国家相比 , 欧盟的补贴水平仍然处于高位水平。从国内支持使用量占承诺量的比例来看 , 欧盟常年在 60% 以上 , 仅低于高比例的韩国 (80% 以 上 ) 和日本 ( 在 70% 以上 , 从 1998 年开始大幅度下降 ), 但远远高于美国、澳大利亚等中等水平 ( 约为 26%) 的国家。 1999 年高峰会议通过的共同农业政策预算 2000 年至 2006 年的 AMS 定为平均每年为 405 亿欧元的水平 ,2002 年通过的 《欧盟东扩后的农业政策和预算标准》规定欧盟 25 个成员国的农业总预算在 2006 预算期内将控制在 453 亿欧元 (AMS, 直接补贴和市场支持 ) 的水平 , 另外每年增加 1% 的通货膨胀率 , 直到 2013 年。可见 , 新 方案对农业补贴总额依然比较高。
2、欧盟农业支持政策转变的轨迹是从市场价格向生产者直接补贴转变 , 并逐步从挂钩的直接补贴向脱钩的直接补贴转变 , 但转变的速度很慢
1992 年以前 , 实行市场支付 ( 主要是价格支持和出口补贴 ) 一直是欧共体保障农产品供给和保护农业生产的政策核心。 90 年代初以来的改革在较大程度上改变了欧盟农业支持的方式 , 通过降低支持价格水平、限制得到价格支持的农产品数量 , 以及将收入支持与价格支持脱钩等手段 , 使直接收入支持 ( 脱钩与不脱钩 ) 在补贴中占的比重越来越大 , 共同农业政策的预算费用负担也逐步由食品消费者转向纳税者。如 1991 年 , 法国的农业补贴为 68 亿欧元 , 其中用于市场方面 ( 价格和出口 ) 的补贴为 62 亿欧元 , 给农场的直接补贴仅 6 亿欧元 ;到 1999 年 , 法国的农业补贴上升到 92 亿欧元 , 其中用于市场方面的补贴为 33 亿欧元 , 而农场的直接补贴达到 59 亿欧元。
新方案计划以一种渐进的方式 , 最终将价格支持全部转变为直接补贴。欧盟计划在现有 15 国中逐步兑现直接支付政策 ,2004 年兑现到 15 个成员国的 25%, 2005 年达 30%, 2006 年达 35%, 2007 年达 40%, 其余的 60% 按等比分配到六年内兑现 , 到 2013 年全部落实。同时 , 新方案将逐步把与产量挂钩为主的直接补贴 ( 以面积或头数为补贴基数 ) 转向不挂钩的单一农场支付补贴 , 以减少长期以来由于对生产者的非市场价格激励而造成的生产过剩和库存过量的局面。
尽管欧盟在共同农业政策支持的方式上在朝着 WTO 所倡导的较小扭曲贸易 ( 生产者直接补贴 ) 和最小扭曲贸易 ( 脱钩的支付 ) 的生产者直接补贴和脱钩的补贴方式转变 , 但由于改革的力度有限 , 共同农业政策仍然与 WTO 所倡导的公平贸易精神相违背。过去的改革虽然小幅度降低了对部分产品的支持价格 , 但直接支付补贴却以更快的速度上升 , 结果是总补贴与对重要农产品的补贴额并没有实质性的减少。对欧盟 7 种重要的农产品考察发现 , 在过去的两年中 , 欧盟只对谷物与牛肉的干预价格进行了小幅度的削减 , 而其余 5 种农产品的干预价格都没有变化。与此相反对欧盟进行直接支付补贴的 8 种农产品考察发现 , 在过去两年里 , 只有油菜籽和非纤维亚麻籽的支付补贴率下降 , 羊肉和蛋白类作物的补贴率不变外 , 其余四种都增加了。新方案对干预价格的削减力度有所加大 , 但对于糖、牛羊肉等重要的敏感性农产品却没有进行削减。
3、加强了对农村发展政策的支持力度
“农业”一直以来是共同农业政策的基本出发点 , 共同农业政策主要局限于以农业为支柱的农业发展政策。随着形势的发展 , 为了解决日益突出的环境问题以及农村发展滞后等方面的问题 , 柏林会议上 ( 1999 年 ), 欧盟制定了农村发展的新政策 , 奠定了长期、全面、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基础 , 使农村发展成为欧盟共同农业政策的第二个支柱。
新方案进一步强调了对环境、 食品安全、动物福利、职业安全水平等标准的建设和关注 , 提出采用新措施和增加资金投入促进农村发展 ;规定将大农场直接收入补贴的削减额作为成员国的发展资金以促进农村的发展。据初步估算 ,2007 年通过调整机制额外增加的农村发展资金总额将达到 2.28 亿欧元 , 2012 年将达到 14.8 亿欧元 , 这些资金大部分将根据各成员国的农业土地面积、农业就业人口和按购买力计算的人均 GDP 值进行再分配 , 以满足农村发展的具体需要。
4、与 2002 年美国法案相比 , 欧盟新方案采取了更为积极的改革方式
尽管美国农业政策的保护色彩远不及欧盟 , 美国一直扮演着农业贸易自由化谈判的主导者角色 , 但美国 2002 年的新农业法对补贴的增加意味着美国农业贸易自由化的倒退。而欧盟改革新方案却似乎采取了更为积极的改革方式。
一是欧盟农业补贴的范围缩小 , 而美国农业补贴的范围扩大 ;
二是欧盟补贴的方式向脱钩的方式转变, 而美国农业补贴的主要方式仍然是挂钩的补贴;
三是欧盟的补贴向保护小农场倾斜 , 而美国则主要是保护大农场。
生物柴油用酸化油出油多还是菜籽油?
生物柴油的全球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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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柴油在近年来在全球得到了蓬勃的发展,本章节是介绍目前全球生物柴油发展的基本情况,为生物柴油的商业用途提供参考。
第一节 全球生物柴油基本概况
近年来生物柴油发展迅速,其中以欧洲发展最快。欧盟主要以油菜籽为原料生产生物柴油,2001年产量超过100×lO4t,预计2003年达230×lO4 t,2010年达830×lO4t。德国2001年在海德地区投资5000万马克,兴建年产10×lO4t的生物柴油装置,现有90多家生物柴油加油站,生物柴油在奔驰、宝马、大众、奥迪轿车上广泛应用。意大利实行生物柴油零税率政策,目前拥有8个生物柴油生产厂,总生产能力为75.2×lO4 t/年。法国亦实行生物柴油零税率政策,现有7家生物柴油生产厂。奥地利有3个生物柴油生产厂,总生产能力为5.5 × lO4t/年,税率仅为石油柴油的4.6%。比利时有2家生物柴油生产厂,总生产能力为24×lO4t/年。美国主要以大豆为原料生产生物柴油,现有4家生物柴油生产厂,总生产能力为30×lO4 t/年,规划到2011年将生产115×lO4 t,根据美国能源部的统计,2001年美国生物柴油消费量8.5×lO4 t。亚洲一些国家也在积极发展生物柴油产业。日本是较早研究生物柴油的国家,1999年建立了用煎炸油为原料生产生物柴油的工业化实验基地,目前日本生物柴油年产量已达40×lO4t。泰国第一套生物柴油装置已经投入运行,泰国石油公司承诺每年收购7×lO4 t棕榈油和2×lO4t椰子油,实施税收减免政策。韩国等也在向全国推广使用生物柴油。
一、政策和法律
近年来很多国家的法律规范都已经制定出来并处于实施阶段,这些法律规范是根据不同的政策目标和激励措施而改变的,具体情况如下:
减少当地有害污染物的排放风险(如CO,HC,PM,NOX,PAH):
典型的案例为“清洁空气法”(USA),“燃料质量标准”(EU),“Off-Road发动机的EPA标准”(USA),在“燃油排放项目I和II”中定义的私家车及载重卡车的“EURO排放标准”(EU)。
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产生的风险及由此造成的气候变化。
欧盟新颁布的“生物柴油应用促进法”及德国在矿物油燃油税的基础上增加了一个特别的温室效应税;ACEA的无偿协议和欧洲委员会制定的至2008年排放物限制140g CO2 /km。
减少运输环节能源供应的风险:
美国EPA法案;欧盟新颁布的“促进使用生物柴油的法案”
降低有毒残余物产生的环境风险。
“规定”指出在康斯坦茨湖上行驶的所有船都只能使用可生物降解的燃料。进一步来说,宏观因素如创造就业机会和提高贸易平衡方面法规的调整也是普遍涉及的范围。
二、原料来源和适用性
在1997年12月份之前的报告中全球范围内商业用途的生物柴油生产中菜籽油是占主导地位的原材料,在分析德国、法国、奥地利、捷克、丹麦、斯洛伐克以及瑞典这些主要的生物柴油生产国时,这种情况较为明显。然而目前这种情况已经有了很大的变化,混合多种原料成为其主要的原料来源:
菜籽油:由于其优越的特性(如相对高的氧化稳定性、碘值IV低于120、可接受的冬季操作性以及单位面积的高油菜产量)使得菜籽油占据了原料市场的主导地位。
向日葵油:过去的一段时间内,向日葵的产量比油菜籽低,但它是温暖干燥天气国家的一种代表性的选择。向日葵油的碘值(IV)超过120(欧洲标准EN14214要求低于120),所以这种油可以和低碘值的油混合使用。
回收的废弃油和动物脂:在许多地方,这种油脂比较便宜而且利润空间很大。在欧洲生物柴油燃料标准EN14241中有一些清洁参数要求,一些回收的废弃油脂(如高聚合体含量的油脂)就不能达到这些要求。为了使回收的物料能够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精细清洁回收法”应当建立起来。成功的模式具体表现在奥地利的130家麦当劳餐馆的实践,这些餐馆每年可产生超过1300吨的高质量的废弃油脂,通过高效清洁收集系统“Olli?”来处理。
大豆油:在美国、阿根廷和其他生产大豆的国家该原料是很好的选择,但是由于大豆油的IV也高于120所以它不能达到EN14214的标准。由于美国标准ASTM D-6751-02没有关于IV的限制,所以大豆油可以在美国使用。为了达到欧洲标准大豆油必须作为多种原料的混合成分来使用。
棕榈油:早在1987年有报道称马来西亚的棕榈油甲酯就已经用在奔驰客车上了。由于冷滤点(CFPP为+11℃)的限制,这种生物柴油在寒冷的天气条件下使用是其最大的缺陷,但是它也能和多种原材料混合使用。
其他的原料来源:潜在可用的和已经使用油料的全部储量还没有探明,许多油料植物值得我们的注意,已经测试过的有下面几种:尼加拉瓜使用麻疯树油生产生物柴油;希腊对棉籽油进行了测试;印度对婆罗树油(Sal)、麻花油(mahua)和印度柬油(neem)很感兴趣。
新油料:为使生物柴油具有优良的特点,对脂肪酸的特性有如下要求:
多不饱和脂肪酸如亚麻酸(18:3)的最低可能标准来提高氧化稳定性。
单不饱和脂肪酸如油酸(18:1)的最高可能标准来确保提高冬季操作的稳定性。
饱和脂肪酸如棕榈酸(16:0)硬脂酸(18:0)的最低可能标准来提高冬季的可操作性。
这些新品种已经被种植和使用(高油酸油菜籽和向日葵,低亚油酸油菜籽)并在生物柴油的质量方面是一种很有吸引力的原料来源。
三、工艺技术发展
从1988年早期开始工业化的生产工艺技术已经得到显著的发展。随着已经建立的生物柴油标准对高质量产品需求的提高以及现代柴油发动机数量的不断增加,使得生物柴油的生产从单一的间歇工艺切换到更加复杂的连续工艺技术上来,例如甲酯和甘油的快速液-液分离及其更加精细的净化处理来保证最终的生物柴油至少达到标准EN 14214或者更高的质量。
总体来看,在启动生物柴油项目的早期阶段,各国都是单步酯交换的简单工艺,仅进行了基本的提纯测试,这样的产品不会达到现代柴油发动机所需高标准燃料的要求。
四、生物柴油燃料的标准和质量管理
对所有的消费群体(尤其是柴油发动机和机车的生产商)来说,燃料质量的保障是发展生物柴油的关键因素。除现存的与石化柴油相关的参数(如十六烷值和碳残余量)外,与这种化合物相关新的指标和分析方法也得到了发展,如甘油单酯、甘油二酯和甘油三酯标准。
1994年奥地利颁布了第一个适用于油菜籽甲酯(RME)的生物柴油标准ON C 1190,随后又在1997年7月公布了适用于脂肪酸甲酯(FAME)的标准ON C 1191,这样使用于生产生物柴油的原料范围更加广泛。
其他国家针对FAME的标准也随之颁布,如捷克共和国(CSN 65 6507),法国(根据该国法令),意大利(CUNA NC 635-01),瑞典(SS 15 54 36)和德国(DIN E 51606)。
为出台欧盟标准,欧盟委员会委任CEN编制生物柴油最低要求及测试方法的标准。该工作于1997年底由几个组织执行。在2003年秋脂肪酸甲酯新标准EN 14214的官方文件出台,生物柴油质量标准的欧洲谅解协议成立。
ASTM也已经为美国建立了生物柴油标准并在2002年公布了“馏出燃料用生物柴油燃料(B100)混合材料的标准规范”(ASTM D-6751-02)。
在2003年9月澳大利亚公布脂肪酸甲酯的标准(综合了欧洲和美国的一些标准)后,澳大利亚环境和古迹部又公布了一个“生物柴油国标的讨论文件”。
值得一提的是,生物柴油优越的润滑性被各个分销商大加赞扬,但是在过去的任一个生物柴油标准中该优点却没有被提及。
五、市场运做策略
毋庸置疑,我们可以看到相当多不同市场的运做策略,总结如下:
A)产品策略
在加油站中,生物柴油如果作为纯粹的燃料销售,在竞争力方面与石化柴油相比并没有明显的产品差别;一些现存的优势(如润滑性或超低硫含量)并没有向消费者宣传。这样,生物柴油通常是作为廉价燃料来销售(如奥地利)。
另一种产品策略是在精炼厂将生物柴油以超过5%的比例混合到石化柴油中去,然后打入燃料泵匿名销售(如法国)。
B)质量策略
1)质量标示策略:生物柴油以100%的纯度销售并以不同的产品质量来区分,在泵上使用质量标签来注明,这样消费者可以通过产品信息单来区分产品质量(如德国)。这也可以起到保护标准质量的生物柴油生产者不受劣质产品侵害。
2)商标策略:燃料(纯燃料或与石化柴油1-20%的混合物)通过特别的商标来区分(如“Soygold”, “Envirodiesel”,“Bio-Plus”, “GlobalDiesel”)。不同的优势被提升并与不同的价格策略相关联(如美国,英国)。
第二节 世界范围内的发展状况
一、欧洲
由于欧盟的法规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大部分的欧洲国家,所以在对单个欧盟国家介绍之前都会引用一个特殊的欧盟章节。本资料涵盖了所有欧洲国家的报告资料。具体情况如下。
1.1 欧盟
发展状况
1987
受商业驱动的生物柴油在欧洲开始于奥地利,其第一个工业化的生物柴油生产工厂在1991年投入运作,紧接着德国、法国和意大利也开始了生物柴油的运作。
1992 《 欧盟共同农业政策》的改革指出由于使用一些土地用于粮食的生产而导致了欧洲农业过剩,并通过了自留地政策。该政策刺激了使用自留地用于非食用谷物的生产。
1998
作为1997年京都会议有关气候变化的结果,欧盟成员国在1998年6月份决定到2012年排放物减少到1990年的8%。可再生能源(包括液态生物燃料)使用量的实质性增加对实现这个具有挑战性的目标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2003
在减少交通系统温室气体的排放和增加能源供给的安全性驱动下,欧洲理事会和欧洲议会于5月份通过了“欧洲促进生物燃料使用的指示”。
过去的几年里,欧洲生物柴油的生产实现了实质性的飞跃。从1996到2002年,生物柴油的产能增加了四倍,达到大约200万吨。
政策法律
欧盟能源总署DG XVII在1998年推出并公布了“未来能源:可再生能源—共同战略和行动方案的白皮书”。
白皮书要求可再生能源的市场份额从1995年的5.3%到2010年提升到12%。并期望产生如下结果:
·减少温室气体4亿吨,
·降低石化资源的开采
·增加50万个就业岗位
·发展新技术,提高出口市场的机会
生物燃料在2003年的目标定为500万吨(原油当量);在2010年为1800万吨。
在2000年的11月欧盟运输和能源总署DG TREN公布了一个绿皮书“欧洲能源供给的安全战略”来解决一个关键性的问题,即加强能源供给的实质安全性。
2003年5月“欧洲促进生物燃料使用规范”出台,其目标是在每个成员国内使生物燃料的销售达到一定的市场份额,且要求2005年为2%的市场份额,到2010年达到5.75%。
最初介入的一种强制混合的规定被终止了。每个国家应该自由选择其发展道路来适应市场份额的要求。对许多国家来说,完成该计划的目标也许在2年后才能实现。
1996年,在欧洲环境理事会DG XI的激励下,在欧洲燃油排放项目的倡导下,“汽油和柴油燃料的质量规范”(98/70/EC指令)出台。该指令的主要目的是减少尾气排放物(硫、氧化氮、未完全燃烧的氢和颗粒物、一氧化碳等)以及温室气体排放物。
为进一步提高空气质量标准(将硫含量减少为最大10mg/kg),包括非公路移动机械和社区平均二氧化碳排放量不超过120g/km的目标(生物柴油是一种超低硫的可再生燃料,可以达到严格指标要求),上述指标在2003年3月份修改为2003/17/EC指标。
对于“京都协议”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方面规定的欧洲的义务,环境专员 Margot Wallstr?m女士指出:“欧盟外长已经强调他们承诺京都协议的义务并准备批准履行该义务”。该声明在2001年6月12日公布,作为早先一些国家对京都协议犹豫不决的最终答复。
京都目标的适当方案被并入“促进生物燃料使用的指令”和“燃料质量的指令”中施行。
1992年颁布的麦克萨里欧盟共同农业政策(CPA)改革,依靠非粮食自留地可以提供给该工业大量具有竞争力的原料来源。
由于自留地的自然变动性,其不能每年都提供足够的原料来供给生物柴油生产,尤其是在1997到1998年导致原料供给出现重大问题。
为保证生物柴油工业获得持续的原料供给,1999年3月的柏林外长会议上对欧洲共同农业政策(CAP)改革进行了再次改革:在2000到2006年期间10%基准率的自留地被强制执行。
在欧洲,大量的法律规范规定液体生物燃料享受许多税收减免和其他的财政激励:
1994年,协调这些法规的第一次努力在欧洲范围内采取行动:
减税计划(1994)
“欧洲指示”以支持生物燃料(生物乙醇和生物柴油)在欧洲发展的第一份草案于1994年被提议,该草案建议对上述两种生物燃料提供整体减税计划。欧洲议会已经接受了这种激励措施,但是在欧洲理事会还没有达到一致同意。
当前,有关能源产品税收的指示再一次进行讨论,提议税收的减免上升到100%。
原料供给
当前,油菜籽油作为一种最适宜的原材料在生物柴油原料供给中占绝对主导地位,估计份额大约为95%,第二位是向日葵油,占据少量的份额,紧随其后的是回收油脂和动物脂。
从1996到1998年以生物柴油为目的的土地开垦量大大减少。这主要是因为这些年中强制性非食用自留地的比率减少,使得从自留地播种面积上供给的非食用油减少。随着小比率的重新提高,生产也再次增加。
预期由于原料需求的急剧增加,除非食用的油菜籽外,食用的油菜籽也将更多地用于生物柴油的生产。这样就会在布莱尔议会协议限制外增加一些可变量。
回收植物油和动物脂已经获得了广泛的关注,因为其代表了一种廉价的原料供给资源,而且不受欧洲土地使用政策的限制。但是,这些油脂数量很有限,并且需要一个严格的质量管理来确保收集的非风险性和达到CEN标准EN14214间接摄制的质量要求。
从技术上来讲,其他植物油也非常适合作为生物柴油的原料来源,比如大豆油(美国、阿根廷)和棕榈油(马来西亚),这些国家已经表示他们对这些植物油进入燃料市场持乐观态度。
质量管理
在1997年,欧洲委员会委任CEN制定关于生物柴油最低要求和测试方法的标准。在草案提出期间,这两项申请被决定使用相同的规定:
FAME作为单一的柴油燃料,及FAME与EN590柴油燃料相混合。
在2001年如下两个草案被公布出来,并进行了6个月的调查程序:
PrEN 14214—FAME作为柴油发动机的机车燃料
PrEN 14213—FAME作为取暖油使用
其中包括国民评议,最终的标准由正式投票来通过。从2003年3月4日开始该标准用来定义世界范围内的高质量的生物柴油需求。
产品发展
从1992年开始生物柴油产品已经大量增加。2001年全欧洲的统计数字大约为78万吨,是1992年的14倍。当前的趋势表现为产能的增长要比实际的产品和生物柴油销售市场增长的速度快。
2001年欧盟15国的主要生物柴油生产国为德国(市场份额45%)、法国(40%)、意大利(10%)、奥地利(4%)和瑞典(1%)。
如图所示,生物柴油产能增长已经达到大约200万吨,德国是主要的发展国,然而其工厂生产和实际消费滞后,这是因为主要的投资都倾向于工厂而很少投向市场开发。
市场策略
在2003年,大约有35%-40%的欧洲人使用柴油驱动客车,这种趋势还会进一步增加,由于机车配备了现代化的柴油发动机,在低二氧化碳排放标准下提高能源效率可以减少燃料的消耗,这就使得柴油机更有吸引力。在重型和轻型交通运输工具方面也会有持续的增加。
在市场策略方面,我们可以看到不同的方法之间有巨大的差别,表现如下:
100%的纯生物柴油由特定的路边加油机进行销售(如德国、奥地利)
在石化柴油里混合量超过5%不添加区别标志(如法国)
在石化柴油里混合5%的生物柴油并添加一个特殊的商标(如英国)
在石化柴油里混合30%-40%的生物柴油并添加一个特殊商标(如捷克共和国)
总结
根据运输和能源、农业和环境一系列新的指导意见,欧洲委员会指定了在欧盟发展液态生物燃料的基本框架。从2005到2010年生物柴油产品需求量由如下国家(欧盟15国)决定:
2004年5月1日10个预备成员国(塞浦路斯、捷克共和国、爱沙尼亚、匈牙利、拉脱维亚、立陶宛、马耳他、波兰、斯洛文尼亚和斯洛伐克)加入后,欧盟25国生物燃料的总产量会进一步提高。
“生物柴油”是怎样生产的?
生物柴油是清洁的可再生能源,它以大豆和油菜籽等油料作物、油棕和黄连木等油料林木果实、工程微藻等油料水生植物以及动物油脂、废餐饮油等为原料制成的液体燃料,是优质的石油柴油代用品。生物柴油是典型“绿色能源”,大力发展生物柴油对经济可持续发展,推进能源替代,减轻环境压力,控制城市大气污染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生物柴油的主要特性
众所周知,柴油分子是由15个左右的碳链组成的,研究发现植物油分子则一般由14-18个碳链组成,与柴油分子中碳数相近。因此生物柴油就是一种用油菜籽等可再生植物油加工制取的新型燃料。按化学成分分析,生物柴油燃料是一种高脂酸甲烷,它是通过以不饱和油酸C18为主要成分的甘油脂分解而获得的.与常规柴油相比,生物柴油具有下述无法比拟的性能:
1.具有优良的环保特性。主要表现在由于生物柴油中硫含量低,使得二氧化硫和硫化物的排放低,可减少约30%(有催化剂时为70%);生物柴油中不含对环境会造成污染的芳香族烷烃,因而废气对人体损害低于柴油。检测表明,与普通柴油相比,使用生物柴油可降低90%的空气毒性,降低94%的患癌率;由于生物柴油含氧量高,使其燃烧时排烟少,一氧化碳的排放与柴油相比减少约10%(有催化剂时为95%);生物柴油的生物降解性高。
2.具有较好的低温发动机启动性能。无添加剂冷滤点达-20℃。
3.具有较好的润滑性能。使喷油泵、发动机缸体和连杆的磨损率低,使用寿命长。
4.具有较好的安全性能。由于闪点高,生物柴油不属于危险品。因此,在运输、储存、使用方面的安全性又是显而易见的。
5.具有良好的燃料性能。十六烷值高,使其燃烧性好于柴油,燃烧残留物呈微酸性,使催化剂和发动机机油的使用寿命加长。
6.具有可再生性能。作为可再生能源,与石油储量不同,其通过农业和生物科学家的努力,可供应量不会枯竭。
7.无须改动柴油机,可直接添加使用,同时无需另添设加油设备、储存设备及人员的特殊技术训练。
8.生物柴油以一定比例与石化柴油调和使用,可以降低油耗、提高动力性,并降低尾气污染。
生物柴油的优良性能使得采用生物柴油的发动机废气排放指标不仅满足目前的欧洲II号标准,甚至满足随后即将在欧洲颁布实施的更加严格的欧洲Ⅲ号排放标准。而且由于生物柴油燃烧时排放的二氧化碳远低于该植物生长过程中所吸收的二氧化碳,从而改善由于二氧化碳的排放而导致的全球变暖这一有害于人类的重大环境问题。因而生物柴油是一种真正的绿色柴油。
生物柴油的生产方法
目前生物柴油主要是用化学法生产,即用动物和植物油脂与甲醇或乙醇等低碳醇在酸或者碱性催化剂和高温(230-250℃)下进行转酯化反应,生成相应的脂肪酸甲酯或乙酯,再经洗涤干燥即得生物柴油。甲醇或乙醇在生产过程中可循环使用,生产设备与一般制油设备相同,生产过程中可产生10%左右的副产品甘油。
目前生物柴油的主要问题是成本高。据统计,生物柴油制备成本的75%是原料成本。因此采用廉价原料及提高转化从而降低成本是生物柴油能否实用化的关键。美国己开始通过基因工程方法研究高油含量的植物,日本采用工业废油和废煎炸油,欧洲是在不适合种植粮食的土地上种植富油脂的农作物。
但化学法合成生物柴油有以下缺点:工艺复杂,醇必须过量,后续工艺必须有相应的醇回收装置,能耗高:色泽深,由于脂肪中不饱和脂肪酸在高温下容易变质;酯化产物难于回收,成本高;生产过程有废碱液排放。
为解决上述问题,人们开始研究用生物酶法合成生物柴油,即用动物油脂和低碳醇通过脂肪酶进行转酯化反应,制备相应的脂肪酸甲酯及乙酯。酶法合成生物柴油具有条件温和、醇用量小、无污染排放的优点。但目前主要问题有:对甲醇及乙醇的转化率低,一般仅为40%-60%。由于目前脂肪酶对长链脂肪醇的酯化或转酯化有效,而对短链脂肪醇(如甲醇或乙醇等)转化率低,而且短链醇对酶有一定毒性,酶的使用寿命短。副产物甘油和水难于回收,不但对产物形成抑制,而且甘油对固定化酶有毒性,使固定化酶使用寿命短。
“工程微藻”生产柴油,为柴油生产开辟了一条新的技术途径。美国国家可更新实验室(NREL)通过现代生物技术建成“工程微藻”,即硅藻类的一种“工程小环藻”。在实验室条件下可使“工程微藻”中脂质含量增加到60%以上,户外生产也可增加到40%以上。而一般自然状态下微藻的脂质含量为5%-20%。“工程微藻”中脂质含量的提高主要由于乙酰辅酶A羧化酶(ACC)基因在微藻细胞中的高效表达,在控制脂质积累水平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目前,正在研究选择合适的分子载体,使ACC基因在细菌、酵母和植物中充分表达,还进一步将修饰的ACC基因引入微藻中以获得更高效表达。利用“工程微藻”生产柴油具有重要经济意义和生态意义,其优越性在于:微藻生产能力高、用海水作为天然培养基可节约农业资源;比陆生植物单产油脂高出几十倍;生产的生物柴油不含硫,燃烧时不排放有毒害气体,排入环境中也可被微生物降解,不污染环境,发展富含油质的微藻或者“工程微藻”是生产生物柴油的一大趋势。
国外生物柴油的发展状况
生物柴油于1988年诞生,由德国聂尔公司发明,它是以菜籽油为原料,提炼而成的洁净燃油。突出的环保性和可再生性,引起了世界发达国家,尤其是资源贫乏国家的高度重视。西方国家为发展生物柴油,在行业规范和政策鼓励下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措施。为了便于推广使用,美德意等国都制定了生物柴油技术标准,如美国权威机构ASTM相继在1996年和2000年发布标准,完善生物柴油的产业化条件,并且政府实行积极鼓励的方式,在生物柴油的价格上给于一定的补贴。如德国农民种植为生物柴油作原料的油菜籽可获得1000马克/公顷补贴,并对制造生物柴油予以免税。
欧洲和北美利用过剩的菜籽油和豆油为原料生产生物柴油获得推广应用。目前生物柴油主要用化学法生产,采用植物油与甲醇或乙醇在酸或碱性催化剂和230-250℃下进行酯化反应,生成相应的脂肪酸甲酯或乙酯生物柴油。现还在研究生物酶法合成生物柴油技术。与普通柴油相比,生物柴油更有利环保,使柴油车尾气中有毒有机物排放量仅为1/10,颗粒物为20%,C02和CO排放量仅为10%。按照京都议定书,欧盟2008-2012年间要减少排放8%。就燃料对整个大气C02影响的生命循环分析看,生物柴油排放的C02比矿物柴油要少约50%。为此,欧盟最近发布了两项新的指令以推进生物燃料在汽车燃料市场上的应用,这将进一步推动欧洲生物柴油工业的发展。与常规柴油相比,生物柴油价格要贵一倍以上,为此新指令要求欧盟各国降低生物柴油税率,并对生物柴油在欧洲汽车燃料中的销售比例作出规定。
西方国家生物柴油产业发展迅速。近年来,西方国家加大生物柴油商业化投资力度,使生物柴油的投资规模增大,开工项目增多。美国、加拿大、巴西、日本、澳大利亚、印度等国都在积极发展这项产业。目前,美国有4家生物柴油生产厂,总能力为30万吨/年。欧盟国家主要以油菜为原料,2001年生物柴油产量已超过100万吨。2000年德国的生物柴油已达45万吨,德国还于2001年月11日在海德地区投资5000万马克,兴建年产10万吨的生物柴油装置。法国有7家生物柴油生产厂,总能力为40万吨/年,使用标准是在普通柴油中掺加5%生物柴油,对生物柴油的税率为零。意大利有9个生物柴油生产厂,总能力33万吨/年,对生物柴油的税率为零。奥地利有3个生物柴油生产厂,总能力5.5万吨/年,税率为石油柴油的4.6%。比利时有2个生物柴油生产厂,总能力24万吨/年。日本生物柴油生产能力也达到40万吨/年。
我国生物柴油的发展状况
我国政府为解决能源节约、替代和绿色环保问题制定了一些政策和措施,早有一些学者和专家己致力于生物柴油的研究、倡导工作。我国生物柴油的研究与开发虽起步较晚,但发展速度很快,一部分科研成果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研究内容涉及到油脂植物的分布、选择、培育、遗传改良及其加工工艺和设备。目前各方面的研究都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这无疑将有助于我国生物柴油的进一步研究与开发。可以预计,在2-3年内,我国在该领域的研究将会有突破性进展并达到实用水平。
著名学者闵恩泽院士在《绿色化学与化工》一书中首先明确提出发展清洁燃料生物柴油的课题:原机械工业部和原中国石化总公司在上世纪80年代就拨出专款立项,由上海内燃机研究所和贵外I山地农机所承担课题,联合研究长达10年之久,并邀请中国石化科学院的专家詹永厚做了大量基础试验探索;中国农业工程研究设计院的施德路先生也曾于1985年进行了生物柴油的试验工作;辽宁省能源研究所承担的中国——欧共体合作研究项目也涉及到生物柴油;中国科技大学、河南科学陆军化学所等单位也都对生物柴油作了不同程度的研究。
系统研究始于中国科学院的“八五”重点科研项目:“燃料油植物的研究与应用技术”,完成了金沙江流域燃料油植物资源的调查及栽培技术研究,建立了30公顷的小桐子栽培示范片。自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长沙市新技术研究所与湖南省林业科学院对能源植物和生物柴油进行了长达10年的合作研究,“八五”期间完成了光皮树油制取甲脂燃料油的工艺及其燃烧特性的研究;“九五”期间完成了国家重点科研攻关项目“植物油能源利用技术”。
1999-2002年,湖南省林业科学院承担并主持了国家林业局引进国外先进林业技术(948项目)——《能源树种绿王树及其利用技术的引进》,从南非、美国和巴西引进了能源树种绿玉树(Euphorbia tim-calli)优良无性系;研制完成了绿玉树乳汁榨取设备;进行了绿玉树乳汁成份和燃料特性的研究:绿玉树乳汁催化裂解研究有阶段性成果。
但是,与国外相比,我国在发展生物柴油方面还有相当大的差距,长期徘徊在初级研究阶段,未能形成生物柴油的产业化:政府尚未针对生物柴油提出一套扶植、优惠和鼓励的政策办法,更没有制定生物柴油统一的标准和实施产业化发展战略。因此,我国进入了WTO之后,在如何面对经济高速发展和环境保护和双重压力这种背景下,加快高效清洁的生物柴油产业化进程就显得更为迫切了。
我国生物柴油的产业化前景
2003年,受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拉动,中国石油市场需求增势强劲,石油产品需求总量增长幅度达到两位数,为11.4%,比上年提高了7.4个百分点,这促进了石油进口量的大幅攀升,使我国成为石油消费和进口大国。石油市场资源供应出现紧缺,价格全面上涨。据中国物流信息中心统计,2003年我国石油及制品累计平均价格比上年提高11.8%。初步分析2004年中国石油市场供需形势与2003年情况基本相似,将继续保持消费需求旺盛,供需基本平衡的格局,但不排除受季节、运输等因素影响而出现局部性和结构性的供应紧张。预计2004年中国原油消费量为2.7亿吨,净进口量有可能超过1亿吨。
我国是一个石油净进口国,石油储量又很有限,大量进口石油对我国的能源安全造成威胁。因此,提高油品质量对中国来说就更有现实意义。而生物柴油具有可再生、清洁和安全三大优势。专家认为,生物柴油对我国农业结构调整、能源安全和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有十分重大的战略意义。目前,汽车柴油化已成为汽车工业的一个发展方向,据专家预测,到2010年,世界柴油需求量将从38%增加到45%,而柴油的供应量严重不足,这都为油菜制造生物柴油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发展生物柴油产业还可促进中国农村和经济社会发展。如发展油料植物生产生物柴油,可以走出一条农林产品向工业品转化的富农强农之路,有利于调整农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
柴油的供需平衡问题也将是我国未来较长时间石油市场发展的焦点问题。业内人士指出,到2005年,随着我国原由加工量的上升,汽油和煤油拥有一定数量的出口余地,而柴油的供应缺口仍然较大。预计到2010年柴油的需求量将突破1亿吨,与2005年相比,将增长24%;至2015年市场需求量将会达到1.3亿吨左右。近几年来,尽管炼化企业通过持续的技术改造,生产柴汽比不断提高,但仍不能满足消费柴汽比的要求。目前,生产柴汽比约为1.8,而市场的消费柴汽比均在2.0以上,云南、广西、贵州1等省区的消费柴汽比甚至在2.5以上。随着西部开发进程的加快,随着国民经济重大基础项目的相继启动,柴汽比的矛盾比以往更为突出。因此,开发生物柴油不仅与目前石化行业调整油品结构、提高柴汽比的方向相契合,而且意义深远。
目前我国生物柴油技术已取得重大成果:海南正和生物能源公司、四川古杉油脂化工公司和福建卓越新能源发展公司都已开发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相继建成了规模超过万吨的生产厂,这标志着生物柴油这一高新技术产业已在中国大地上诞生。
中国工程院有关负责人介绍,中国“十五”计划发展纲要提出发展各种石油替代品,将发展生物液体燃料确定为国家产业发展方向。生物柴油产业得到了国务院领导和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科技部等政府部门的支持,并已列入有关国家计划。
发展生物柴油,我国有十分丰富的原料资源。我国幅员辽阔,地域跨度大,水热资源分布各异,能源植物资源种类丰富多样,主要的科有大戟科、樟科、桃金娘科、夹竹桃科、菊科、豆科、山茱萸科、大风子科和萝摩科等。目前我国生物柴油的开发利用还处于发展初期,要从总体上降低生物柴油成本,使其在我国能源结构转变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只有向基地化和规模化方向发展,实行集约经营,形成产业化,才能走符合中国国情的生物柴油发展之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中,在中国加入WTO的大好形势下,中国的经济水平将进一步提高,对能源的需求会有增无减,只要把关于生物柴油的研究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形成产业化,则其在柴油引擎、柴油发电厂、空调设备和农村燃料等方面的应用是非常广阔的。
信息来源:北京燕山石化公司研究院信息中心
加拿大农业的农业现状
加拿大目前农业人口35万人,占加就业总人数的2%。加拿大农业作物及其食品主要有:小麦、大麦、燕麦、大豆、油菜籽、红肉类(牛肉、猪肉和羊肉)、水果、蔬菜、烟草、饮料、酒类等。加各省生产的农产品不尽相同,不列颠哥伦比亚省主产水果、蔬菜和花卉;西部草原省主产红肉类和谷物;安大略省和魁北克省主产红肉类和乳制品;大西洋省(新不伦瑞克、诺娃斯科舍、纽芬兰和爱德华王子岛)主产马铃薯和乳制品。加国内仅消费该国农产品的二分之一,其余全部用于出口。
1990-2003上半年,加拿大农业产品贸易持续增长,2003年出口额达244亿加元,占全球农产品出口总额的3.3%,居世界第四位(前三位依次为欧盟、 美国和巴西);进口额206亿加元,占全球农产品进口总额的2.7%,居世界第五位(前四位依次为欧盟、美国、日本和中国)。
自2003年5月以 来,由于受疯牛病、干旱、蝗虫灾害、加元升值以及油价上涨等因素的影响,加拿大农业产品出口遭受重挫,出口全球份额连年降至3%以下。虽然自2005年5月起美 国、日本等相继部分恢复对加牛肉进口,但加出口形势并未从根本上得到好转,出口增长幅度和前几年相比明显放缓。2005年加拿大农业产品出口262.2亿加元, 比上年减少1.2%; 进口211.1亿加元,比上年增长3.4%,加拿大农业产品进出口贸易对加GDP的贡献率分别为2%。 加拿大出口的主要农业产品有:小麦、牛肉、油菜籽、猪肉等;进口主要有葡萄酒、食品配料、饼干、啤酒、猫狗食品等。2005年主要出口市场:美国 (60.3%)、日本(10%)、欧盟(5.9%)、墨西哥(6%)和中国(5.6%);主要进口来源国:美国(58.5%)、欧盟(14.1%)、墨西 哥(3.1%)、巴西(2.6%)和中国(1.9%)。加联邦和各省政府对农业及农业食品的发展十分重视,制定了许多政策、措施,并且每年投入大量资金以保证农民的正常收入,促进农业的稳定发展。 2004/2005年度,加联邦、省两级政府对农业投入资金达73亿加元,占加拿大农业国内生产总值的41%,接近历史最高水平。根据协议,联邦和省政府出资 额度分别为53%和39%,其余部分则来自非政府组织。上述资金由联邦、各省政府统一调拨,共同管理。联邦政府支持农业的资金主要包括以下方面:支付农业 保险项目(57.2%)、科研与检验(20.8%)、农业发展及与贸易有关的项目(7.4%)、运作资金(7.3%)、库存和运输(0.3%)。各省政府 对农业的资金支持项目与联邦政府类似,但数量要少得多.
加联邦和各省政府对农业及农业食品的发展十分重视,制定了许多政策、措施,并且每年投入大量资金以保证农民的正常收入,促进农业的稳定发展。 2004/2005年度,加联邦、省两级政府对农业投入资金达73亿加元,占加拿大农业国内生产总值的41%,接近历史最高水平。根据协议,联邦和省政府出资 额度分别为53%和39%,其余部分则来自非政府组织。上述资金由联邦、各省政府统一调拨,共同管理。联邦政府支持农业的资金主要包括以下方面:支付农业 保险项目(57.2%)、科研与检验(20.8%)、农业发展及与贸易有关的项目(7.4%)、运作资金(7.3%)、库存和运输(0.3%)。各省政府 对农业的资金支持项目与联邦政府类似,但数量要少得多.
基因工程引起的问题
随着转基因技术的飞速发展以及转基因生物的大面积推广,在关注转基因生物所带来的巨大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的同时,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的安全性问题也引起世界范围内的广泛关注。农业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是否会带来潜在不良影响,已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民意调查认为,农业转基因生物及产品对环境潜在益处重要性顺序是:土壤解毒(74 %) ,减少水土流失(73 %) ,减少化肥流失(72 %) , 降低作物需水量( 68 %) , 开发抗病濒危树种(67 %) ,减少原始森林采伐(63 %) ,减少化学农药用量(61 %) 。可能导致的环境风险顺序为:基因漂移,产生“超级杂草”,提高有害生物抗性,影响非目标生物体,减少生物多样性,改变生态系统。因此,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及产品安全性监管,对保护和促进我国农产品贸易和我国农业生物技术产业的发展非常重要。
1转基因生物可能对人类产生的影响
人们担心转基因产品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的潜在影响主要有:
1.1“异源重组”或“异源包装”产生有害“突变体”
担心外源基因会通过转基因产品进入人的遗传体系中。专家认为这种可能性在理论上概率极小。此种现象的发生在使用”抗生素标记基因”时有很小的可能,但随着“标记基因定位删除技术”及更安全的标记基因的使用,这种担忧可被解除。担心由“异源重组”或“异源包装”所产生的具有“超级抗性”的病原微生物会危害人类健康。
1.2 转基因食品“毒性”问题
担心转基因食品有毒性或引起人体过敏反应。转基因食品毒性问题目前只有一些相关的动物试验报道。据美国孟山都公司测定,转基因抗虫棉植株中Bt 含量很低(约占棉株鲜重的0.0001 %) 。用含5 %~10 %棉籽的饲料喂养小鼠28 天,转基因棉籽与非转基因棉籽对小鼠增重、饲料消耗量、死亡率、行为、器官毛重均无影响。用含10 %棉籽的饲料喂养鹌鹑8 天,对鹌鹑的饲料消耗、增重、死亡率、行为等无影响。用含20%转基因棉籽的饲料喂养鲇鱼10 周,鲇鱼的增重、饲料消耗、饲料转化率、死亡率、体征等与用非转基因棉籽饲喂的无显著差异,说明Bt蛋白对啮齿类动物、鸟类、鱼类安全。转基因棉籽脂肪酸组成与非转基因棉籽无差别。转基因棉籽油或纤维中检测不到Bt 蛋白,说明Bt 蛋白难以进入食物链。目前尚无关于人体的研究报告。转基因食品引起人体过敏性反应的发生概率相对高一些,但随着相应的过敏源检测和安全管理的完善和严格,该类问题可以解决或避免。
1.3 转基因药物“毒性”和“人兽共患”疾病传播
据报道,日本和欧洲发现11 例用转基因方法生产的人类生长激素治疗儿童白血病的发病率比对照高出3 倍。担心用转基因动物的器官进行移植会将一些“人兽共患”疾病传给人体。目前,包括“疯牛病”(BSE) 在内的人兽共患病160 多种。此类问题正在进一步观察研究中。
2转基因生物可能对农业生产的影响
2.1对生物种类的影响
担心转基因作物“新”基因“逃逸”,如抗除草剂的基因通过花粉漂移转到可配的杂草上,使杂草获得除草剂抗性,特别在同一地区推广抗不同除草剂作物时,若多种除草剂抗性基因都转到同一杂草上,将使所有的除草剂失效。向日葵、草莓、油菜等作物异交率较高,其长期效应需跟踪研究。
2.2 标识基因毒性问题
转基因作物植入了抗生素基因作为“标识基因”,人__们担忧这些基因会不会逃逸到人体内,或者进入环境中其它植物或动物体的染色体,一些新的基因改良食品可能会涉及健康和安全问题,导致一些难以预见的后果。
2.3 对生物抗性的影响
担心出现高抗药性有害生物。“病毒重组”或“异源包装”是否会产生新的农作物病原物,自然界存在着植物病毒的重组现象,包括DNA 病毒和RNA 病毒。转外壳蛋白(CP) 基因的抗病毒植物,当有其它病毒侵染时,入侵病毒的核酸有可能被转基因植物表达的外壳蛋白质包装,从而改变病毒的寄主范围,使病毒病防治更加困难。担心作物中转入抗虫或抗病基因后,会加大对某一种害虫或病原体的选择压,使害虫或病原体加速突变产生抗性,给防治增加麻烦。但在田间试验中尚无报道。已有实验证明棉铃虫对Bt 棉的耐受性已提高了十余倍,任其发展,约80 年后,棉铃虫有可能对现在种植的转基因抗虫棉产生抗性。
3 对生态平衡的影响
在自然进化过程中,自然界不同物种间遗传物质交流缓慢。转基因技术使物种间遗传物质交流频率成倍提高。人们担心转基因生物的释放会对人类生存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已知的转基因作物的影响和传统栽培作物的影响非常相似,目前尚无实例证明和传统培育方式相比,转基因作物对环境和社会生态系统存在更大的潜在影响。转基因生物进入自然环境的主要途径和影响有:
3.1 对野生生物的影响
转基因植物种植推广后,释放到自然环境中的机会多。因其具有野生植物缺少的多种抗性,将会迅速成为新的优势种群,从而影响生态平衡。虽然利用“终止因子技术”,以及“化学催化”技术可以限制转基因植物的扩散,但因此项技术对农业的持续发展等诸多方面影响而受到多方面的关注。
3.2 对非靶标生物的影响
对非目标生物的危害将不利于生物的多样性。Hilbeck 用转基因Bt 玉米,Birch 用转基因马铃薯进行的研究表明,转基因抗虫作物可减轻虫害,也会对有益昆虫种群产生不利影响。但英国耕地研究所( IACR) 研究认为,Bt蛋白对小菜蛾寄生蜂的生存无直接不利影响。需要对该问题进行长期细致的研究。
4 转基因产品可能引起的社会问题
国际上对转基因生物安全性的争论已不是纯粹的科学技术问题,包含政治、经济、伦理等诸多方面。一些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在技术上加以限制,并在安全法规的制定上采取不平等的政策,为减少转基因产品对本国可能产生的不良影响,将其研制的转基因生物及产品输入到发展中国家进行实验或经营。欧美国家之间在转基因产品进出口问题上的争论不仅仅是安全技术,也是政治与经济的相互制约。有人对转基因动物器官移植给人体持有伦理学上的异议,认为这对于动物和人类两者都是不仁道的。在转基因产品的销售过程中,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缺乏公平,消费者经常是在不知情或被动的情况下接受了转基因产品。
转基因产品对人类的影响主要取决于转移基因在受体中的表达安全性及”基因逃逸”所造成的“基因污染”问题。但目前的科技水平还不能完全确定转移的基因在受体遗传背景中的全部表达情况,对基因逃逸的控制能力也很有限。而“基因”具有强大的增殖能力,若一旦发生由转基因产品所造成的负面效应,将可能是不可逆转的和无法控制的。
5 转基因食品安全性问题
香港绿色和平组织多次在香港、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对近60 个著名食品品牌进行采样检测,结果发现16个样品含有转基因成分。除已曝光的雀巢6 种产品外,还有品客洋葱口味薯片、日清鸡味方便面、麦当劳汉堡的面饼以及肯德基的薯条和面饼等。调查结果被印制成一本小册子,名为《如何避免转基因食物》,并用醒目的绿、黄、红三种颜色分别标识了这些公司对转基因食品的不同立场。不肯做出“不使用转基因原料”承诺的食品商,被贴上了红色标签,其产品因而被认为可能含有转基因成分。112 种产品因此载入“红色警报”之列。它们都是一些大名鼎鼎的品牌:雀巢、乐天雪糕、旺旺薯片、品客薯片、美极鲜酱油、顶好调味、朝日啤酒、麦斯威尔咖啡、新奇士橙汁等, “红色警报”的传播几乎立刻引发了转基因恐慌,最早被曝光的世界第一大婴幼儿营养食品雀巢公司,瞬间在中国内地遭受了严重的信任危机,大多数是对雀巢的抨击和不满之声。
大多数人对转基因食品了解甚少,对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存有怀疑。西欧出现了强烈抵制转基因食品的潮流。欧盟对转基因食品的生产和销售制定了一系列法规,要求基因改变不得超过基因总量的1 % ,市场上出售的转基因食品必须贴标签,要求有关国际机构对转基因食品的无害性及其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科学检验。对转基因食品评估主要包括:是否有毒性、过敏反应、营养或毒蛋白特性、基因稳定性、基因改变引起的营养效果及其他不需要功能等。使用不同的基因技术可得到不同的转基因食品,须逐个进行检验。目前,国际市场上的转基因食品按照上述要求进行了严格审查,证明它们对人类健康无副作用。检验不仅在生产国进行,而且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委员会负责监管。
亚洲食品信息中心对600 名亚洲消费者(包括200 名普通中国市民) 进行了调查。受访者对番茄、大豆、玉米、大米和马铃薯5 种已开发的生物技术作物普遍知晓。亚洲消费者对生物技术可能给他们的饮食带来的好处持谨慎乐观的态度,66 %的被访者相信在未来5 年内他们会亲身受益于生物技术食品。他们普遍预期会在营养价值、饮食质量、安全性提高及成本降低方面受益。但也有一些消费者在可能对身体产生副作用,或食品可能产生潜在的过敏反应等方面心存疑虑,这些疑虑表现为期望获得更多信息。
美国在将Brazrlnuts 高含硫蛋白质基因转入大豆时发现有过敏性反应。现在2/ 3 以上的生物制药借助于转基因玉米,转基因制药作物玉米污染普通食用作物的风险已引起关注。2004 年12 月,美国农业部下令焚毁奥热拉地区的1800 × 104L。原因是人们不小心将这些普通食用大豆同用于生产抗猪腹泻疫苗的转基因玉米混杂。这次“猪腹泻玉米”事件,使一些大公司避开“农场带”,转而到亚利桑那州、加州和华盛顿州的隔离地带种植药用玉米,并不断加强对转基因药用作物的管理、检查与监测,在美国的玉米主要生产区限制种植制药作物,将转基因药用玉米和食用玉米之间的缓冲区扩大到1.6km。
6转基因产品安全性的政策
世界主要国家农业转基因产品管理状况
美国、加拿大使用转基因技术最广泛,对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比较宽松。对转基因食品在生产、流通不加以任何限制,不区分消费食物是否属于转基因类,转基因生物及产品不用标识,反对在国际贸易中对转基因食品施加贸易壁垒。规定只标识对与原来品种不具实质等同性和含有消费者一般认为不会出现的致敏原的转基因食品。
墨西哥2000 年3 月通过健康法规,要求转基因食品标识,标签上注明转基因成分,并注明“此食物经转基因镲生成”。
欧盟1997 年5 月15 日通过的《新食品规程》决议,规定欧盟成员国对上市的转基因产品必须要有GMO 的标识,1998 年9 月1 日欧盟增补了标识指南,规定来自于转基因豆类和玉米的食品(不包括食品添加剂如大豆卵磷脂) 须加标识。如果食品的原料及在加工过程中没有添加转基因的成分,则可标识为非转基因食品。规定2001年4 月起,食品中的任何成分、添加剂或食用香料若含有超过1 %的转基因原料须标识。标识项目有:任何与原来品种不实质等同的特性,如成分组成、营养价值以及拟定用途;转基因原料可能会影响某类人群健康;转基因原料可能会引起道德方面的疑虑。
挪威是全世界监管转基因最严格的国家,政府禁止数种含有耐抗生素标识基因的转基因作物及制品进口,执行转基因标识制度。
波兰政府于2000 年4 月宣布所有转基因食物都需要贴上标签,要求将有关信息印在包装纸上,以显眼的颜色印上易读的文字。
澳大利亚1999 年5 月起实施《转基因食品标准》,规定对用基因工程技术生产的食品必须进行安全性评价,如在安全性评价中未获认可者,不得进入市场销售。
俄罗斯规定1999 年7 月1 日起进口转基因食品,授权医学科学院食品研究所和国家生物工程中心对进口转基因食品进行质检。从2002 年10 月1 日开始,要求所有转基因食品必须注册登记。
日本对转基因食品管理持中立态度。一方面需要进口转基因食品,另一方面顾虑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规定采用转基因技术获得的农作物及食品不作为绿色食品。2001 年4 月起对某些转基因食品实施强制性标识制度。日本农林水产省要求对于在本国市场上流通的30 种食品(包括豆腐、纳豆等日本人常吃的食物和豆渣等饲料) ,必须在包装上注明是否属于转基因食品。规定转基因作物产品的量(重量) 居该食品所有原材料中的前3 位,并占总重量的5 %以上时,必须在包装上注明。
澳大利亚和新西兰规定从2001 年12 月起,食物中转基因原料的含量超过1 %的必须标识,标识内容包括: (1)转基因生物内一种或多种成分组合或营养物质显著超过正常含量; (2) 影响人体吸收营养的物质或天然毒性物质含量与转基因食品原来品种的含量显著不同; (3) 转基因食品含有一种已确定会引起某类人群过敏反应的新物质; (4) 转基因食品的指定用途与原来品种显著不同; (5)转基因原料的来源引起道德、伦理或宗教方面疑虑的。
韩国政府从2001 年3 月1 日开始,实施转基因食品强制性标签制度。对大豆和玉米等4 种作物必须标识是否是转基因农作物。食品医药品安全厅制订颁布了《转基因食品标识基准》,并于2001 年7 月30 日正式实施。对于生产、加工和进口的大豆及玉米制品、豆粉、玉米淀粉、辣椒酱、面包、点心、婴儿食品等27 类食品及食品添加剂,其制造过程中使用的5 种主要原材料中,只要有一种__或一种以上为转基因技术种植、培育及养殖的农、畜、水产品,且外源DNA 或产物蛋白质存留在最终产品中时,均须进行标识。从2001 年9 月1 日起对所有进口转基因大豆、玉米及含有其成分的食品加贴”转基因”标识,并出具转基因检测证明。
泰国作为全球第一大米出口国和其他食品的主要进口国,对转基因食品的安全问题关心日益增强,在未经科学证明转基因食品是否安全之前,禁止进口转基因种子。
印度政府对所有进口食品实施转基因安全证书管理制度,确保食品正确标识,保护消费者的健康。要求所有进口商出具其进口食品是否含有转基因成分的证明。印度最大的进口食品是食用油,所以大豆、油菜籽和葵花籽是进行转基因成分检测的首要进口食品。
斯里兰卡从2001 年5 月1 日起,禁止进口所有转基因食品,政府亦禁止进口、制造、运输、储存、分发及销售任何转基因食品。
我国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对人类、动植物、微生物和生态环境的危害程度,将农业转基因生物分为四个等级。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等级为ⅲ和ⅳ的研究以及所有安全等级的实验和进口的单位以及生产和加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根据农业转基因生物的类别和安全等级,分阶段向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办公室报告或者提出申请。由指定的测试机构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测,经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审批合格后,方可颁发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农业转基因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的安全工作,对进口的农业转基因生物,按照用于研究和试验的、用于生产的以及用作加工原料的三种用途实行管理。
农业部2002 年1月5 日颁发配套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三个配套规章。我国对农业转基因生物实行标识管理,自2002 年3 月20 日起施行。第一批列入标识目录的农业转基因生物是:大豆种子、大豆、大豆粉、大豆油、豆粕、玉米种子、玉米、玉米油、玉米粉、油菜种子、油菜籽、油菜籽油、油菜籽粕、棉花种子、番茄种子、鲜番茄、番茄酱等。凡是列入标识管理目录并用于销售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必须进行标识;未标识和不按规定标识的,不得进口货销售。
7 结语
农业转基因生物技术的发展速度十分迅猛。农业转基因技术在21 世纪会有更快、更辉煌的发展,植物基因工程食品在解决人类粮食危机和健康问题中将会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转基因产品在解决人类食物短缺和医疗保健等需求的同时,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理智、客观、安全地运用转基因技术,尽量避免负面效应。在研究与开发转基因产品的同时,加强其安全性防范的长期应用研究。政府对转基因产品的产业化及市场化速度进行有序的宏观调控。建立起一整套完善的、既符合国际标准又与我国国情相适应的检测体系,确保转基因产品进出口的安全性。通过多渠道、多层次的科普宣传教育,培养公众对转基因产品及其安全性问题的客观公正意识和判断能力。设立足够数量的具有高度权威性的相关咨询机构,对消费者提供有效的指导性帮助,培育健康、规范的转基因产品市场。让农业转基因生物技术成为21 世纪解决健康、环境、资源等重大社会与经济问题的有效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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