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下调首套房贷利率下限、发放购房补贴……又有多地出台稳楼市新政

2.金融课堂银行存贷款利率知识详解

3.利率下限是什么意思

4.存款利率浮动区间是什么意思

5.房贷中涉及到的银行利率上限和下限,是什么意思

6.信贷政策

资金价格下限利率_资金市场利率变化

反比关系,首先,利率代表的是市场无风险收益率,这里指存款利率,无风险收益率提高,其他资产的收益率就相对低了,资产价格就要下降,这样才能提升资产的收益率,债券是最明显的表现其次,贷款利率提高,意味着从银行借钱的成本增加了,如果投资的收益率不能提高,那么会抑制投资的热情,从而拉低资产价格.

一:利率是指一定时期内利息额与借贷资金额(本金)的比率。利率是决定企业资金成本高低的主要因素,同时也是企业筹资、投资的决定性因素,对金融环境的研究必须注意利率现状及其变动趋势。

二:利率是指借款、存入或借入金额(称为本金总额)中每个期间到期的利息金额与票面价值的比率。借出或借入金额的总利息取决于本金总额、利率、复利频率、借出、存入或借入的时间长度。利率是借款人需向其所借金钱所支付的代价,亦是放款人延迟其消费,借给借款人所获得的回报。利率通常以一年期利息与本金的百分比计算。

三:现代经济中,利率作为资金的价格,不仅受到经济社会中许多因素的制约,而且,利率的变动对整个经济产生重大的影响,因此,现代经济学家在研究利率的决定问题时,特别重视各种变量的关系以及整个经济的平衡问题,利率决定理论也经历了古典利率理论、凯恩斯利率理论、可贷资金利率理论、IS-LM利率分析以及当代动态的利率模型的演变、发展过程。

四:利率就表现形式来说,是指一定时期内利息额同借贷资本总额的比率。利率是单位货币在单位时间内的利息水平,表明利息的多少。经济学家一直在致力于寻找一套能够完全解释利率结构和变化的理论。利率通常由国家的中央银行控制,在美国由联邦储备委员会管理。至今,所有国家都把利率作为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工具之一。

五:当经济过热、通货膨胀上升时,便提高利率、收紧信贷;当过热的经济和通货膨胀得到控制时,便会把利率适当地调低。因此,利率是重要的基本经济因素之一。利率是经济学中一个重要的金融变量,几乎所有的金融现象、金融资产均与利率有着或多或少的联系。

下调首套房贷利率下限、发放购房补贴……又有多地出台稳楼市新政

首套房商贷利率下降20个基点之后,能够让我们每个月还款金额有所降低,但是具体能够降低多少还是取决于你还款额的多少,还款额越大月供减少的就越多。

如果你采用的还贷方式是商贷且是浮动利率,那么你这次还算是比较走运的,因为你的月供将有所下降。目前我国的个人按揭贷款利率在5.42%左右,下降20个基点之后,就是在5.22%左右。

要是一个人贷款50万(商贷),采取的是等额本息还款,那么他每个月还款的金额在2700元的样子(按照贷款30年计算)。在降低20个基点之后,他每个月就能够少还63元,一年就是756元,30年就是22680元。

当然,这22680元相比于购买房子的费用并没有多少,也起不到太大的作用,毕竟按照现在的房价来算,即使是在小县城一套房子也得80万左右(加上房贷,一套房子到手在150万元的样子)。

但是话又说回来,“蚂蚁再小也是肉”,能捞回一点是一点,有总比没有好。而且如果你的房贷金额很大,以500万元计算,那么你这30年就能够省下23万元的样子,也很不错了。

不过,首套房商贷下降20个基点并不是说所有的人都能够享受到这个改变所带来的益处。就好比说我,我的房贷是47万,每个月还贷2650元(贷款年限是30年,商贷的利率是5.25%)。不过我选择的是固定利率,也就是不随市场变动而变动,这也意味着我这30年,每个月都得还款2650元。

我个人认为首套房商贷利率下降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降低刚需群体的还款压力以及拯救“楼市”。对于年轻人来说,不知不觉中房子已经成为了生活中的必需品。如果没有房子,可能他们都不配拥有“爱情”,更别谈婚姻了。

高的首付比例,巨大的还款压力,这也让很多年轻人心有余而力不足,根本没有能力买房,更担心还贷让自己今后的生活变得“一塌糊涂”。为了满足刚需群体的需要,也是为了拯救“楼市”,活跃市场经济,所以下降利率、不断出台相关的政策也是大势所趋,无法避免的。

不过值得注意的就是,这次的利率调整仅仅是针对首套房,也就是说二套房并不能享受到这个政策福利。由此可见,guo家还是不希望过多的资产涌入房地产,毕竟房地产泡沫带来的经济损害将会十分致命。(日本的房地产经济泡沫就是前车之鉴)

对于我们年轻人,如果有能力去购房的话,那么根据刚需买一套房很显然是能给自己加分的。但是如果真的不具备那个经济实力也不必非得借钱去买,因为这会严重影响自己以后的生活质量乃至带来生存问题。

还是加油吧,打工人!希望我们都可以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但却不会成为“房奴”。

金融课堂银行存贷款利率知识详解

多地购房支持政策继续出台。

7月8日,吉林省长春市出台稳楼市新政,其中提出首套房贷首付比例恢复至不低于20%,二套房贷首付比例恢复至不低于30%。将首套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另外,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至90万元。

7月7日,湖北省黄冈市出台了稳楼市补充措施,其中包括发购房补贴、实行“认贷不认房”、推行征收安置房票制度等。

此外,河南省焦作市也出台了稳楼市新政,其中包括对应届高校毕业生购首套房可享受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20倍的最高贷款额度,提供购房契税补贴,降低存量房交易成本、实行“认贷不认房”、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等。

中指研究院表示,2022年以来,各地积极结合自身情况出台相关调控措施。上半年,全国已有超180个省市从降首付比例、加大引才力度、发放购房补贴、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等方面放松了房地产调控政策,需求端政策不断发力,政策出台频次近500次。短期来看,房地产市场恢复稳定运行前,各地因城施策频次或将维持在较快节奏,供需两端政策均仍有空间。

长春下调首套房贷利率下限

7月8日,长春市发布《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从土地规划、信贷政策、促进交易等方面拟定了12条措施。

其中,在支持刚需和改善性购房需求方面提出,个人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套刚需住房贷款首付比例由不低于30%恢复至20%,二套改善性住房贷款首付比例由不低于40%恢复至30%。将首套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

另外,阶段性调整长春城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单笔最高额度。在2022年12月31日之前,长春城区有共同借款人的新建商品房贷款单笔最高额度为90万元、无共同借款人的为60万元,长春城区有共同借款人的存量房贷款单笔最高额度为70万元、无共同借款人的为50万元。

此外,新政还提出,支持集中批量购买商品房。支持机关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社会群体与房地产开发企业接洽,组织商品房集中批量购买活动。团购房需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坚决打击扰乱市场价格的行为,切实稳定市场预期,增强市场信心。

黄冈给予购房补贴

7月7日,黄冈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黄冈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补充措施》,其中包括发购房补贴、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实行“认贷不认房”、推行征收安置房票制度等。

其中,进一步优化购房补贴政策。在黄冈市区购买普通商品房(含二手房),给予购房补贴:

一是实行多孩家庭购房补贴,二孩家庭购房补贴5000元,三孩家庭购房补贴1万元。

二是实行人才购房补贴。当年新引进人才(签订合同、落户黄冈城区),全日制博士、正高级职称一次性补贴10万元;全日制硕士、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一次性补贴6万元;全日制本科、中级职称、技师一次性补贴4万元;全日制大专、高级工一次性补贴 2万元。

三是实行农村户籍人口进城购房补贴,农民进城购房一次性补贴 1万元(落户黄冈城区)。在市区实行的所有购房补贴中,除多孩家庭购房补贴外,其他补贴政策只可按最高标准享受一次,补贴资金按市区现行财政体制分担。

在进一步优化公积金政策方面,自愿缴存人员一次性缴交6个月住房公积金,在黄冈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可申请公积金贷款;缴存职工本人或配偶有未结清的商业住房贷款,可将贷款余额转办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或父母为子女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可办理“先取后贷”。

在引导鼓励购房消费方面,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在黄冈市区域内购买改善性住房再次申请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的,可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组织购房团购活动,对20人以上的团购,开发企业给予不低于个人总房款3%的优惠。

另外,提出试行征收安置房票制度。在市区城市更新中,以货币化安置为基础推行房票制度,征收人向被征收人发放房票,被征收人在市区购买新建住房,可凭房票抵扣房款,房地产企业凭房票与政府结算。

焦作支持高校毕业生购房

日前,焦作市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焦作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包括促进住房消费、稳定住房供给、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优化产业发展环境以及规范房地产市场运行等方面。

其中提出,支持高校毕业生在焦购房。对已在焦作市建立公积金账户并实际缴存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市城区内首套商品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在首付款不低于总房款30%的情况下,借款人连续正常足额缴存6个月以上的,可享受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20倍的最高贷款额度。

同时,提供购房契税补贴。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凡在焦作市城区购买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新建商品住房,网签且足额缴纳契税后,可享受契税总额50%的补贴;在焦作市城区购买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新建商业用房,网签且足额缴纳契税后,可享受契税总额30%的补贴。2022年1月1日之前购买新建商品房,尚未缴纳契税的,在2022年12月31日之前缴纳契税,可享受契税总额15%的补贴。契税补贴办理时间截止到2023年6月30日。

另外,降低存量房交易成本。税务部门对个人转让住房,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差额征收;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可按住房转让收入1%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促进新建商品房、二手房消费联动,支持居民改善型住房消费需求。

此外,降低住房消费信贷成本。引导在焦金融机构加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投放,按照上级银行统一标准及差异化安排,下调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利率。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住房公积金夫妻双方贷款最高额度调整到55万,单方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

利率下限是什么意思

一、金融课堂:银行存贷款利率知识详解

存款和贷款是各大银行最常见的金融业务,贷款利息与存款利息之间的差额,就是银行的主要利润来源。而要计算利息,就需要知道相应的利率水平。说到利率这个词,可能我们每天都在接触到,但你真的了解它吗?这里我就来大家科普下利率方面的知识。

利率的概念

利率是一定时期内利息额与本金的比值,按贷款期限的长短,又有年利率、月利率、日利率之分,分别用百分比、千分比和万分比表示。如日息万分之五,就可表示为0.5‰。

利率的分类

利率可分为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两类:其中固定利率是指在借贷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利率不随利率政策及资金供求状况等外部因素变动而上下变动的利率;而浮动利率则是指在借贷合同期限内,利率会根据约定在规定的时间随着利率政策或某种市场利率进行调整的利率。常见的住房按揭贷款,就既有固定利率的,也有浮动利率的,具体视借款人同银行签订的借贷合同而定。

想了解二者的区别,请参看《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的区别》。

存贷款基准利率

也叫基准利率,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标准,分为存款基准利率和贷款基准利率。其他利率水平或金融资金价格均可根据这一基准利率水平来确定。如民间借贷利率不得超过基准利率的四倍。

存款基准利率

目前央行已经放开了存款利率上限(取消1.5倍浮动上限),即商业银行可自主确定存款利率,不再受央行管制。

贷款基准利率

自2013年7月20日起,央行宣布全面放开贷款利率管制(取消金融机构贷款0.7倍的下限),由金融机构自主确定贷款利率水平。

附:2016年最新央行存贷款基准利率

城乡居民和单位存款利率(一)活期存款0.35%(二)整存整取定期存款三个月1.10%半年1.30%一年1.50%二年2.10%三年2.75%各项贷款年利率一年以内(含一年)4.35%一至五年(含五年)4.75%五年以上4.90%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五年以下(含五年)2.75%五年以上3.25%

二、关于存贷款的知识

什么是存贷款基准利率?我国的存贷款基准利率政策有哪些主要内容?《中国人民银行法》第22条第2项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为执行货币政策,可以运用下列货币政策工具:(二)确定中央银行存贷款基准利率;”利率是利息率的简称,是指一定时期内利息的金额与存入或贷出金额的比率,由资金的供求关系决定。我国的利率分三种:第一,中国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存、贷款利率,即基准利率,又称法定利率;第二,商业银行对企业和个人的存、贷款利率,称为商业银行利率;第三,金融市场的利率,称为市场利率。其中,基准利率是核心,它在整个金融市场和利率体系中处于关键地位,起决定作用,它的变化决定了其他各种利率的变化。基准利率是我国中央银行实现货币政策目标的重要手段之一,制定存贷款基准利率的依据只能是货币政策目标。当政策目标重点发生变化时,利率作为政策工具也应随之变化。不同的利率水平体现不同的政策要求,当政策重点放在稳定货币时,中央银行贷款利率就应该适时调高,以抑制过热的需求;相反,则应该适时调低。

三、什么叫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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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数额不等的资金按照一定期限存放在银行,并获得一定利息收入的行为叫做存款。

存款种类

银行存款按经济性质划分,有企业存款、财政性存款、农村集体存款和储蓄存款4种,此外还有信托存款和外汇存款等。按存款期限长短又分为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

企业存款

企业存款,包括工、商企业的结算户存款和专用基金专户存款。结算户存款是生产经营中暂时闲置资金,多属短期周转性质。专用基金存款户是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存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资金,存期相对较长。淄博市企业存款占全部存款的比重一般在40%左右。1985年末,淄博市企业存款余额为54114万元,比1952年增长66.8倍。

财政性存款

财政性存款,包括财政金库存款、机关团体存款和基本建设存款等。存款性质主要是先收后支和先拨后用的“过路”资金,受缴拨方式和存取时间影响较大。这类存款占全部存款的比重,1978年前一般在20%左右,1978年以后,随着银行存款结构的变化,财政性存款的比重减少。1985年占全部存款的比重下降到7.2%。

农村集体存款

农村集体存款,包括合作农业存款、乡镇企事业存款、承包及个体户存款、集体定期存款。既有短期周转资金,又有长期积累资金。农村存款受农业生产的季节性影响比较大,占全部存款比重一般在10%左右。1985年末,农村存款余额为31317万元,占全部存款20%。

储蓄存款

储蓄存款分活期储蓄、定期储蓄、零存整取定期储蓄、整存零取定期储蓄、有奖定期储蓄、定活两便储蓄6种。在定期储蓄存款中又分半年、一年、三年、五年、八年五个档次。

个人储蓄存款种类

活期储蓄:

该储种适应广大客户临时闲置不用的资金的存储。

1.一元起存,由储蓄机构发给存折。存折记名,可以预留密码。存折遗失可以挂失。

2.开户后凭存折可以随时存取,可在联网的电脑储蓄所通存通兑。

3.利息按结息日(6月30日)挂牌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全部支取存款时,按支取日挂牌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个人通知存款:

该储种适合于手上持有现金,一时又无法确定存期的储户。具有集活期之便,得定期之利特点。

1.起存金额外负担1000元,多存不限,千元以上部分须为百元整倍数。

2.存期分为一个月、二个月、三个月、四个月、五个月、六个月、七个月、八个月、九个月、十个月、十一个月、一年、二年、三年十四个档次,存入时不必约定存期,本金一次存入。

3.可凭存单一次或部分支取,部分支取时,未取部分按原存入日起息,如取款金额较大南提前通知储蓄所,以便为您做好付款准备。

4.利息按实际存期并按同档次利率计付利息,实际存期不满一个月或超过三年部分的,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该储蓄为记名式,可以挂失,但不得转让。

整存整取定期储蓄:

该储种适应广大群众生活待用款,存储既安全、又获利。

1.起存金额一般为五十元。存期分三个月、半年、一年、二年、三年、五年。

2.本金一次存入,由银行开具存单。存单记名,可留密码,可挂失。

3.利息按存单开户日挂牌公告的相应的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提前支取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提前支取,须凭存单和存款人的身份证明办理。

零存整取定期储蓄:

简称零整储蓄,是分次存入,到期一次提取本息的定期储蓄。该储种适合广大职工、居民每月节余款项存储,以达到计划开支的目的。其存款利率分别高于活期和定活两便储蓄。

1.存期分一年、三年、五年三种。每月固定存额,五元起开户,多存不限。

2.开户时银行开具存折,存折记名,可留密码,可挂失,可凭本人身份证件办理提前支取。

3.到期支取以存入日零整储蓄挂牌利率日积数计付利息。提前支取及逾期部分按活期利率计付利息。

定活两便储蓄:

该储种既有定期之利,又有活期之便,安全方便,适合群众一时投资渠道举棋不定时存储。

1.起存金额一般为五十元。

2.存单分记名不记名两种。

3.存期不满三个月的,按天数计付活期利息;

存期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不满半年的,整个存期按支取日定期整存整取三个月存款利率打六折计息;

存期半年以上(含半年),不满一年的,整个存期按支取日定期整存整取半年期存款利率打六折计息;

存期在一年以上(含一年),无论存期多长,整个存期一律按支取日定期整存整取一年期存款利率打六折计息。上述各档次均不分段计息。

存本取息定期储蓄:

该储种适合持较大数额现金的储蓄投资者。

1.一次存入本金,起存金额一般为5000元,多存不限。

2.存期分为一年、三年、五年三种。

3.存折记名,可留印鉴或密码,可挂失。

4.利息凭存折分期支取,可以一个月或几个月取息一次,由储户与储蓄机构协商确定。如果储户需要提前支取本金,可凭本人身份证件,按定期存款提前支取的规定计算存期内利息,并扣回多支付的利息。

存款利率浮动区间是什么意思

不知道你问的是哪个。如果是浮动利率里的利率下限,那么一楼解释的很透彻啦;如果是基准利率中的利率下限,它的意思就是说商业银行放贷出去的贷款利率最低不能低于这个利率下限。这主要是为了防止商业银行为了追求竞争力,把贷款利率压的太低,从而影响市场正常运作。

希望能帮到你。

房贷中涉及到的银行利率上限和下限,是什么意思

历年来央行关于存贷款浮动利率区间调整政策汇总如下:

1993年8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布关于不准擅自提高和变相提高存、贷款利率的十项规定,其中提到:

浮动利率是金融机构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规定的浮动幅度内,以法定利率为基础确定的利率,金融机构确定浮动利率后,要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一)各银行的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规定的可上浮20%、下浮10%的浮动幅度,依据产业政策、产品结构、信用评估后效益等级确定实行有差别的浮动利率。各银行总行必须制定具体的浮动利率管理办法,对不同的企业实行不同的利率,不能“一刀切”,要体现择优限劣的原则。各银行总行制定办法后报人民银行总行批准实施,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城市人民银行分行负责检查、监督和查处。

(二)金融性公司、城乡信用社也要相应制定浮动利率的具体办法。全国性金融公司制定的流动资金贷款利率的浮动范围和浮动幅度,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地方性金融公司、城乡信用社制定的浮动利率范围、浮动幅度以及管理办法报省人民银行分行批准。

1996年5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出关于降低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的通知,其中提到“缩小流动资金贷款利率的最高上浮幅度”,部分描述如下:

(一)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不含信用社)流动资金贷款利率的最高上浮幅度由现行的20%下降到10%;城市信用社(含城市合作银行)由现行的30%下降到10%;农村信用社由现行的60%下降到40%。各金融机构对流动资金贷款利率的下浮幅度仍为10%不变。

为了更好地发挥浮动利率的经济杠杆作用,各金融机构要依据国家产业政策、企业信用等级、金融机构资金成本等原则,制定相应的浮动利率管理办法。对国家产业政策优先支持发展的行业、企业和产品,对企业信用等级较高、企业资产负债率较低、资金占用结构较为合理、产品不积压、应收货款增加少的企业,对贷款风险较低的企业和对贴现贷款、抵押贷款以及不挤占挪用流动资金贷款的企业等,各金融机构应在贷款利率上实行下浮、不浮或少浮。反之,则要上浮。

全国性金融机构制定的浮动利率管理办法要报经人民银行总行批准后实施;区域性金融机构的浮动利率办法要报人民银行省级分行批准后执行。

(二)各金融机构对固定资产贷款利率(农村信用社除外)、优惠贷款利率一律不许上浮。

1998年10月31日,为进一步改善对小企业的金融服务,推进我国的利率体制改革,促进经济增长,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即日起扩大对小企业贷款利率的浮动幅度。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对小企业的贷款利率最高上浮幅度由现行的10%扩大为20%,最低下浮幅度10%不变;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最高上浮幅度由40%扩大为50%。

1999年4月2日 中国人民银行颁布实施新修订的《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县以下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上浮幅度由20%扩大到30%;批准农村信用社、国家开发银行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修订《中国人民银行分行短期再贷款管理暂行规定》;发布《经济适用房开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取消外资银行营业性分支机构地域限制。

2004年1月1日,经国务院批准,扩大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贷款利率的浮动区间上限扩大到贷款基准利率的1.7倍,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的浮动区间上限扩大到贷款基准利率的2倍,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的浮动区间下限保持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不变。不再根据企业所有制性质、规模大小分别确定贷款利率浮动区间。政策性银行贷款及国务院另有规定的贷款利率不上浮。

2004年10月29日,报经国务院同意,上调金融机构存贷款基准利率,放开金融机构(城乡信用社除外)人民币贷款利率上限并允许人民币存款利率下浮。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由现行的1.98%提高到2.25%;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由现行的5.31%提高到5.58%。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利率也相应调整,中长期存贷款利率上调幅度大于短期。金融机构(不含城乡信用社)的贷款利率不再设定上限,贷款利率下限仍为基准利率的0.9倍。对金融竞争环境尚不完善的城乡信用社贷款利率仍实行上限管理,最高上浮系数为贷款基准利率的2.3倍。实行人民币存款利率下浮制度。所有存款类金融机构对其吸收的人民币存款利率,可在不超过各档次存款基准利率的范围内浮动。

2005年3月17日,经国务院批准,调整商业银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政策:一是将现行的住房贷款优惠利率回归到同期贷款利率水平,实行下限管理,下限利率水平为相应期限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商业银行法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自主确定利率水平和内部定价规则;二是对房地产价格上涨过快城市或地区,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可由现行的20%提高到30%;具体调整的城市或地区,可由商业银行法人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公布的各地房地产价格涨幅自行确定,不搞一刀切。

2006年8月19日,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由2.25%提高到2.52%;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由5.85%提高到6.12%;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也相应调整,长期利率上调幅度大于短期利率上调幅度。同时,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由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扩大为0.85倍,其他商业性贷款利率下限保持0.9倍不变。

2008年10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08年10月27日起,扩大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浮幅度,调整最低首付款比例。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相应下调0.27个百分点。

2010年9月29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的有关精神,巩固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中国人民银行会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0〕275号),要求商业银行更加严格地执行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及贷款利率等相关政策,明确了暂停发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等相关规定,坚决遏制房地产市场投机行为。同时,要求商业银行继续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贷款需求,支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商品住房项目建设,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2010年9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601988,股吧)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出关于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对贷款购买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调整到30%及以上;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严格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的规定。

2012年6月7日晚,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2年6月8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及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相应调整。自同日起:(1)将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1.1倍;(2)将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下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0.8倍。

信贷政策

贷款基准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其他银行执行,但其他银行有在规定范围内上下浮动利率的权利。若是第一次申请住房贷款,购买的住房面积小于144平方米的,可以享受基准利率打七折的优惠利率,这个就是下限了。也有银行根据贷款用途不同来制定利率的,比如商用房贷款,利率一般会在基准利率上上浮20%到40%,上浮40%就是上限。你若是贷10万,15年,按照优惠利率的话,等额还款法,月供是747.63元;等额本金法,第一个月月供是902.06元。如果条件允许,你可以把年限缩短到10年,这样可以省一部分利息,但要考虑以后利率的调整问题。10万,10年,等额还款月供是1019.98元。

信贷政策其实就是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商业银行住房信贷政策和下调金融机构超额准备金利率

为促进房地产业健康、持续发展,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05年3月17日起,调整商业银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政策:

一,将现行的住房贷款优惠利率回归到同期贷款利率水平,实行下限管理,下限利率水平为相应期限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商业银行法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自主确定利率水平和内部定价规则。以5年期以上个人住房贷款为例,其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6.12%的0.9倍(即5.51%),比现行优惠利率5.31%高0.20个百分点。

二是对房地产价格上涨过快城市或地区,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可由现行的20%提高到30%;具体调整的城市或地区,可由商业银行法人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公布的各地房地产价格涨幅自行确定,不搞一刀切。

同时,金融机构在人民银行的超额准备金存款利率由现行年利率1.62%下调到0.99%,法定准备金存款利率维持1.89%不变。

房地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在扩大内需和促进消费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金融机构将一如既往地支持房地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本次政策调整有利于从需求方对未来资金价格形成较合理的预期。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纳入正常贷款利率管理,有利于商业银行加强风险管理,完善定价机制。

超额准备金存款是金融机构存放在人民银行、超出法定准备金的部分,主要用于支付清算、头寸调拨或作为资产运用的备用资金。随着我国金融电子化程度和人民银行大额支付清算系统效率的提高,商业银行流动性管理水平明显改善。下调超额准备金利率,有利于促进商业银行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流动性管理水平,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有利于理顺中央银行的利率关系,优化准备金存款利率结构,增强货币政策操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银行其发放贷款的直接目的是按照约定及时足额收回本息,实现收入。在发放贷款的过程中,任何风险因素都可能最终影响贷款收入的实现。银行所追求的,不能是单纯的“利润”,而应当是“效益”。这个“效益”既包括经济效益,也包括包含环境效益在内的社会效益。

银行的安全性经营原则与贷款的环境风险紧密相关。获取企业在环境治理方面的信息,对商业银行建设良好的信贷风险管理环境意义重大。在环境问题与信贷安全上,我国曾有过深刻教训。据报道,1996年国家为治理淮河流域严重的环境污染,相继关闭了沿淮的近1000余家化学制浆小造纸厂。安徽省淮北市有42家小造纸厂在关闭之列,淮北市金融机构因环境污染治理因素而损失的贷款接近3.5亿元。可见,把环境信息系统与金融部门共享,保障环境保护与金融信贷的联动,将是环境保护与金融安全的双赢。

环保部门与金融机构亲密无间的合作,一能达到环保目标,二能预防信贷风险,能起到“一石二鸟”的效果。银行通过信贷限制污染项目,将有效促进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发展。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性的政策性银行,对于影响环境的信贷就有非常严格的限制,这在国外已经形成了比较成熟的政策体系。

良好的政策必须通过有效实行才能产生实际效果,而政策执行关键在于相关职能部门的信息共享和监督把关,只有强化政策的衔接,确保监督管理部门能够依靠充分的依据实现真正的联动,才能保证政策的有效落实。

环保部门、银行和银监会及时充分交流信息,牢牢掌握第一手材料,互相通报相关方面的规定、制度并建立起可操作性的规程和措施,是保障绿色信贷政策有效落实的当务之急。要制订配套性的政策措施和标准,强调相互的关联性,明确审查和监督的衔接性,消除制度上的漏洞。不仅要让银行部门充分了解环评程序、环评文件的合法性,还要将对污染企业的通报以明了的方式传递给银行部门;不仅要让银行部门看到环保部门的工作程序,还要让他们看得懂、看得明白。而银行部门也应与环保部门积极配合,及时把相关企业的信贷信息传递给环保部门,便于环保部门及时了解企业动向,提前介入监管。

环境经济政策的执行,需要相关部门产生合力,而合力不仅来自于共识,更来自消除部门间专业认知上的障碍后工作衔接上的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