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北海市财政收入_北海财政补助资金价格
1.北海单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接到过国家财政补贴吗
2.北海为啥有个非税收入管理局?
3.北海体育场在哪里?
4.广西北海市加装电梯政策
北海单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接到过国家财政补贴吗
根据相关资料查询显示:是没有接到过国家财政补贴的。北海单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资产管理,财务咨询,投资咨询,投资管理,创业投资业务;软件开发和测试服务,在线数据与交易处理、IT设施管理和数据中心服务,互联网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移动互联网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是不享受国家财政补贴政策的。
北海为啥有个非税收入管理局?
北海市非税收入管理局是北海市财政局的内设管理机构,主要职责为代政府管理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需要的财政资金。
非税收入管理中心主任为庞泳,市非税收入管理中心副调研员为欧永志。
扩展资料
北海市财政局内设机构还有办公室、政策规划科、综合科、预算科(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党政群团科(国防政法科)、国库科 、教科文科、经济建设科、工业交通科、社会保障科、农业科、金融科、会计管理科、法制税收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财政监督检查室(局)、北海市财政局预算编审中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处等科室。
北海市财政局主要职责有: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财税方面的方针政策以及各项规章制度;拟定全市财政税收发展规划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起草我市财政、预算、财务、会计、资产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拟定财政分配政策,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建议。
(二)承担市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市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及预算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三)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编制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财政票据。负责**市场监管。
(四)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五)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管理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六)编制国有资本运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方法,负责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支管理,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七)负责管理和监督市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参与拟订市基本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市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负责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和方法,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九)拟订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防范财政风险。管理全市政府外债。负责对外财经交流工作。
(十)负责会计管理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
(十一)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北海市人民征服门户网站-北海市非税收入管理中心
北海市人民征服门户网站-北海市财政局-领导介绍
北海体育场在哪里?
北海体育场目前在建中……链接如下:
一、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北海北部湾体育中心一期工程A标(2.5万座位主体育场工程)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42637平方米;建筑高度:36.45米;建筑结构:看台部分为钢筋混凝土结构、盖顶为钢结构。
建设地点:位于北海银滩东区、银滩大道南侧、大冠沙路以东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广西北海市加装电梯政策
12月9日,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北海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北海市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所称既有住宅,是指在国有土地上依法建成并投入使用,且未设置电梯的四层以上(含四层,不含地下室)、九层以下(含九层)的既有住宅。不包括自建房、别墅、C或D级危房、已列入危旧房改造或房屋征收范围的住宅,其中C级危房经加固后被鉴定为B级及以上房屋、多个自然人业主在国有土地上共同建设的既有住宅仍可纳入补助范围。实施主体
同意加装电梯的全体业主作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建设单位,也可以委托业主代表、物业服务企业、电梯生产安装企业、房改房原售房单位、原房地产开发企业等单位作为建设单位。申请条件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可以按单元(梯号)为单位,由实施主体作为申请人进行申请,以小区或楼栋为单位申请的,申请加装电梯的各单元均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加装电梯的业主应当具有占有和使用该住宅的权利,并能够出示证明材料(无法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的,可提供购房合同、发票或不动产登记查档证明代替); (二)申请加装电梯的住宅应满足建筑物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等有关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要求; (三)申请加装电梯的业主应就加装电梯方案、出资比例和电梯维护管理等有关问题进行充分的协商,经加装电梯所在单元房屋专有部分占该单元住宅总建筑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户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并签订协议;若加装电梯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业主的同意。资金筹措
(一)建设资金筹措方式 1.根据“谁受益、谁出资”原则,建设资金主要由建设业主筹措,考虑所在楼层受益大小等因素,由业主按照一定的分摊比例共同出资,分摊比例由共同出资业主自行协商确定; 2.同意加装电梯的业主在加装电梯时,可以按规定申请使用加装电梯涉及专有部分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具体提取额度和提取条件由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部门确定并公布; 3.同意加装电梯的业主在加装电梯时,可以按规定申请提取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具体提取额度和提取条件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确定并公布; 4.属房改房的,经原售房单位同意可以使用房改售房款; 5.财政资金补助支持; 6.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和其他合法资金;(二)后期费用来源
电梯加装完成后的运行、保养、维护维修管理等后期费用由加装电梯业主自行承担。财政补助
(一)补助范围
本《实施细则》适用范围内,2018年12月6日后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并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加装取得电梯使用登记的,可申请自治区和我市的财政资金补贴。(二)补助标准
1.自治区财政补助标准。自治区财政补助以七层住宅补助上限15万元/台为基准,楼层每增加(减少)一层,补助上限对应增加(减少)10%,即对应自治区财政补助上限分别为:四层为万元/台;五层为12万元/台;六层为万元/台;七层为15万元/台;八层万元/台;九层为18万元/台。住宅层数计算按照《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第条规定执行。 在已预留电梯井位置加装电梯的既有住宅,补助标准按照相应楼层标准减半执行。如预留电梯井位置已无法加装电梯,需要在现在有住宅平面范围外加装电梯的(由有关部门在核发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核实),补助仍按相应楼层正常标准执行。 2.市财政补助标准。市级财政补助金额上限为5万元/台,不分楼层,补助范围为海城区、银海区、铁山港区。合浦县财政补助标准可参照本细则执行。 3.各级财政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补助总额的上限不超过加装电梯费用总额(含房屋结构安全鉴定、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电梯采购、安装以及管线改迁等费用)的50%;如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合计超过加装电梯费用总额的50%,应同比例调减各级财政补助资金额度。 本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试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